苹果败诉:在版权官司中输给“虚拟iPhone”生产商

摘要:

美国佛罗里达州的一名联邦法官驳回了苹果公司(以下简称“苹果”)对安全研究公司Corellium的指控,此前该公司的软件被控违反版权法,这种软件可以帮助安全研究人员发现苹果产品的缺陷和安全漏洞。

Corellium由克里斯·韦德(Chris Wade)和阿曼达·戈顿(Amanda Gorton)夫妇于2017年联手创立,在安全研究界被视为一大突破,原因是该公司开发的软件能让用户在台式机上运行“虚拟”iPhone。Corellium软件不使用实体iPhone来对苹果iOS移动操作系统进行分析,而是简化了这一过程。

负责该案的法官裁定,Corellium使用虚拟iPhone并不侵犯版权,部分原因是该软件旨在帮助提高所有iPhone用户的安全性。Corellium并没有创造出与iPhone竞争的消费者产品,而只是提供一种仅有少数用户会使用的研究工具。

Cole, Scott & Kissane律师事务所的首席律师贾斯汀·莱文(ustin Levine)表示:“我们认为,法院在本案中发布了合理的命令,并就(虚拟iPhone的)合理使用做出了适当的裁决。”

苹果尚未就此置评,该公司此前辩称,如果Corellium的产品落入坏人手中,那就可能带来风险,因为Corellium发现的安全漏洞可能会被用来攻击iPhone。另外,苹果还指称Corellium毫无顾忌地销售其产品,但后者否认了这一指控。

法官罗德尼·史密斯(Rodney Smith)表示,苹果的上述论点“令人费解,甚至有点不真诚”。他指出,Corellium在销售产品之前使用了审查程序。

从以往历史来看,苹果等公司通常会在此类版权案中获胜,因此史密斯的这一裁决让有些律师颇感意外。不过,在过去一年时间里,随着美国国会和监管机构对科技行业的行为展开调查,科技巨头面临着越来越严格的审查。谷歌、Facebook、苹果和亚马逊的CEO都已由于这些公司涉嫌从事反竞争行为而被迫向美国国会作证,而谷歌和Facebook还因此面临监管机构和各州总检察官的指控。

苹果在本案中进行辩护时表示,用户安全和隐私是其最关心的问题。

而在安全研究界,许多从业人士都对史密斯法官的裁决表示赞赏。安全研究人员威尔·斯特拉法赫(Will Strafach)表示:“我们安全研究人员希望让苹果的设备变得更安全,因此对我们来说,这是一次重大的胜利。这是个非常积极的信号,表明如果有人做了苹果不认同的事情,那么苹果想要欺凌这些人可能不是那么容易了。”

法庭记录显示,苹果最初曾试图在2018年收购Corellium,但双方之间的收购谈判陷入僵局,随后苹果在去年对该公司提出起诉,称其虚拟iPhone构成了触犯版权法的行为。但在实际上,虚拟iPhone只包含安全研究所必需的基本功能。苹果还指控Corellium在开发这种软件时规避了该公司的安全措施,因此违反了《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这一指控并未被驳回。

史密斯在周二颁布的命令中写道:“法院权衡考量了所有的必要因素,认为Corellium已经履行了确保合理使用的责任。因此,该公司将IOS与Corellium产品结合使用是可被允许的。”

在上周末,《福布斯》刚刚将Corellium评为年度最佳网络安全产品。

查看评论
created by ceal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