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多名高管涉破坏工会活动终审被判有罪
韩国最高法院周四对三星集团多位前任和现任高管涉嫌企图瓦解子公司工会一案进行终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30多名相关涉案人作出有罪判决。
三星电子副社长姜景薰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三星狮队代表元麒赞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缓刑2年。三星物产代表郑金勇和三星电子副社长朴榕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和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前三星电子服务专务崔平锡(有期徒刑1年)、三星电子专务睦状均(有期徒刑1年)、前三星电子服务代表朴商范(有期徒刑1年零4个月)等也均获实刑。
另外,法院认定三星电子前理事会主席李相勋(社长)共谋并参与瓦解工会的相关事情,但以取证方式非法为由维持无罪判决。
上述涉案人员涉嫌2013年在子公司三星电子服务公司工会成立后,在集团层面制定并实施被称为“绿化作业”的工会瓦解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