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大学生深陷网贷陷阱 监管发文严禁小贷、非持牌机构对其放贷
3月17日,据银保监会官网,针对近期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大学校园为目标,通过诱导性营销,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诱导大学生过度超前消费,导致部分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的现象,银保监会办公厅、中央网信办秘书局、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四个方面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
一是加强放贷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管理。明确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向大学生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进一步加强消费金融公司、商业银行等持牌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明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一律不得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同时,组织各地部署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改工作。
二是加大对大学生的教育、引导和帮扶力度。从提高大学生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全面引导树立正确消费观念、建立日常监测机制等方面要求各高校切实担负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
三是做好舆情疏解引导工作。指导各地做好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政策网上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对于利用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恶意炒作、造谣生事的行为,主动发声、澄清真相,共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四是加大违法犯罪问题查处力度。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加大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中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针对大学生群体以套路贷、高利贷等方式实施的犯罪活动,加大对非法拘禁、绑架、暴力催收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
当天稍晚时间,有关部门负责人就《通知》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该负责人表示,《通知》针对当前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监管要求:一是规范放贷机构及其外包合作机构营销行为,要求放贷机构实质性审核识别大学生身份和真实贷款用途;二是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风险管理;三是部署开展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业务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改工作。
关于下一步的工作进展,银保监会方面称,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通知》贯彻落实工作,积极开展违规业务的排查整改,坚决遏制互联网平台精准“收割”大学生的现象,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还表示,各高校要切实担负起学生管理的主体责任:一是大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强化金融知识宣传教育;二是不断完善帮扶救助工作机制;三是全面引导在校大学生树立科学、理性、健康的消费观,建立日常监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