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关注短视频App“五分钟看完一部电影”
近两年,在短视频App上刮起了一阵“剪辑风”。“五分钟看完一部电影”让人大呼过瘾,经典作品“一号打尽”颇具噱头,部分账号、主播借“搬运”经典吸引粉丝,做大后通过带货、广告等手段获利,成为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的最新高发地。
这种“商机”,也引来了一个个“模仿者”,从事影视素材“剪辑”的账号层出不穷,翻炒“老梗”的主播也越来越多。他们不做内容的生产者,只做内容的“搬运工”,成为侵犯原创作品版权的“蛀虫”。
临财苟得,见利忘义。相比于经典影视作品和原创视频的制作成本,如此“拿来主义”的成本极低,侵权素材在某些电商平台也唾手可得,不仅可以迅速实现流量变现,还贩卖所谓的“教程”,把侵权的手段当商品二次牟利。
除此之外,这些“搬运号”通过“抽帧”“放大”等方式规避平台审查,打着“作品评价”的名义,用“合理引用”的方式规避侵犯著作权的风险,走监管的“边界线”,打法律的“擦边球”,以种种隐蔽手段“迂回作战”。这些玩家通过经典吸引流量,夹带私货,插播厂商“推广链接”,不知不觉中把钱装进了兜里。
“搬运”牟利,涉嫌侵权,不能任其游走于法律和监管的边缘。也许平台监管技术进步和具有针对性的法律完善尚需时日,但治理这种非法牟利的行为应该本着两个原则:
一是将是否存在营利行为作为侵权与否的重要判断标准;
二是在对侵权者的认定上,不能仅以账号治理为对象,而要彻底惩治账号运营背后的人和机构,从而厘清相关责任,斩断侵权“黑手”,填补短视频侵权的治理空白,为原创者营造一个更为干净清朗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