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干扰抬高电视售价 荷兰监管机构对三星开出近4000万欧元罚款
荷兰消费者和市场管理局(ACM)发布调查报告,称自 2013 年 1 月至 2018 年 12 月期间,三星对 7 家荷兰电视零售商的在线销售价格施加了不当的影响。对此,ACM 对荷比卢三星电子公司处以近 4000 万欧元的巨额罚款,准确地说,是 3987.55 万欧元。
ACM 董事会主席 Martijn Snoep 表示在“建议零售价”的幌子下,三星最终确保零售商渠道的电视价格能达到预期的高价。而如果零售商选择过低的价格,那么三星就会主动联系要求提高售价。
三星知道,它不能强迫零售商提高价格。因此,三星员工使用了“建议”一词,但实际上这种“建议零售价”就是三星预期的零售价格。三星的行为扭曲了零售层面的竞争,导致消费者的价格上涨。
三星通过所谓的网络爬虫自动监测零售商的在线销售价格。每当三星看到价格低于其建议零售价时,三星就与零售商联系,敦促他们提高销售价格。
从公司访问期间获得的 WhatsApp 和电子邮件信息中,可以得出结论,三星经常说它已经敦促或将以同样的方式鼓励其他零售商。所有其他合作伙伴方都被告知。零售商在回应中告诉三星要提高价格。"完成了,15分钟内可见"。
相反,零售商要求三星解决那些价格过低的竞争性零售商。这经常以截图的形式发生。三星定期跟进这些投诉,并向投诉的零售商提供反馈。通过与零售商来回沟通,三星知道,如果他们遵循三星的价格,就不会将自己的价格挤出市场。就这样,三星以一种未经授权的方式直接干预了零售商之间的竞争。
在荷兰,每个零售商必须制定自己的销售价格。允许供应商对网上销售价格进行监督。供应商也可以向零售商提供无约束力的建议零售价格。供应商指导零售商的价格,例如,告知他们竞争零售商的定价意图,就太过分了。如果零售商向供应商抱怨其他零售商的销售价格,这也适用。供应商必须无视这些投诉。ACM正在发起一场运动,警告供应商和零售商禁止纵向价格垄断。
图片来自于 https://en.letsgodigital.org/televisions-tvs/samsung-electronics-benelu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