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三部门: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摘要:

随着我国动力电池产业突飞猛进,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再次被强调。日前,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三部门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加强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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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初,工信部表示,中国将真正迎来第一波动力锂电池退役潮。而在上个月的“2022世界动力电池大会”上,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新能源电池回收利用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震坡也表示,未来5年,动力电池平均每年退役量将达到20GWh—30GWh或16万吨,到2026年累计退役量超过142.2GWh或92.6万吨。

处理好废旧动力电池事关重大。一方面,废旧动力电池如不能及时有效处理,电极材料将会给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例如钴元素超标可能会引起人肠道紊乱、耳聋、心肌缺血,直接危害人类身体健康。

另一方面,动力电池原材料的短缺,也反推着资源再利用。普华永道的分析报告显示,近几年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需求拉动下,动力电池的重要原料均供不应求。其中电池级碳酸锂的价格从2021年初的5万元/吨,一路涨到2022年初的30万—50万元/吨,极大地挤压了动力电池厂商的利润。

通常而言,废锂离子电池含有5-20%的钴(Co)、5-10%镍(Ni)、5–7%锂(Li)、5–10%其他金属(铜(Cu)、铝(Al)、铁(Fe)等,具有极大的再利用价值。

此外,电池回收已成为市场壁垒的一部分。例如欧盟《新电池法》对于电动汽车动力电池中所使用的钴、铅、锂、镍四种金属中再生原材料的最低占比提出了相应的要求。根据法案,到2030年,动力电池中钴、铅、锂、镍再生原材料含量占比分别达到12%、85%、4%、4%;到2035年则提升至20%、85%、10%、12%。这意味着中国动力电池厂商若要在欧盟继续开展业务,则必须保证电池生产所用的原材料,有一定比例来自回收再生渠道。

据了解,目前,动力电池的回收再利用体系已经在我国初步建立。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张云明在“2022世界动力电池大会”上指出,“我国在地市级行政区已建设了1万多个回收服务网点。”

张云明称,我国未来将进一步健全回收利用体系,加快制定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加强央地工作联动,形成协调监管机制,完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标准体系,支持智能拆解、材料再生等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加快培育一批梯次利用和回收再生的相关企业。

实际上,从2012年开始,我国政府已多次发布动力电池回收相关法律政策,积极推动着我国动力电池回收体系建设,这其中主要包括:

2012年,国务院《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提出建立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回收管理体系,明确各相关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引导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加强对废旧电池的回收利用,鼓励发展专业化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严格设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的准入条件。

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颁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提出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相关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履行相应责任,保障动力蓄电池的有效利用和环保处置。

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颁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建立完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形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创新商业合作模式。建设若干再生利用示范生产线,建设一批退役动力蓄电池高效回收、高值利用的先进示范项目,培育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标杆企业。

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颁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提出鼓励梯次利用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企业协议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利用已有回收渠道,高效回收废旧动力蓄电池用于梯次利用。

不过,目前我国的动力电池回收依然存在着回收率不高的情况。此前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王敬忠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技术上来讲,大企业的技术和设备比较先进,对废旧电池进行处理,锂的回收率能够达到90%。但中小企业的技术和设备可能达不到。”王敬忠还指出,目前至少一半以上的废旧动力电池被小企业、个体户等收走,这就影响到了整个行业的回收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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