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哈游诉三七互娱旗下公司抄袭原神宣传图侵权 法院判赔3万元
8月2日消息,天眼查App显示,上海米哈游天命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火山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广州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嘉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审法律文书近日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米哈游公司诉称,被告火山湖公司在微信公众号“新游速递工厂”投放的微信朋友圈广告中,擅自篡改使用原告游戏《原神》“西风骑士团”的画面,侵害了原告的著作权,同时混淆了被告游戏《云上城之歌-勇者传说》与《原神》及原告之间的关系,误导了消费者,构成不正当竞争。该款游戏由三七网络公司和嘉趣网络公司共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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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方火山湖公司申辩:被告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原告索赔金额过高。被告三七网络公司认为:被告不是运营商也不是广告投放人,被告对火山湖公司的广告行为不知情,不构成共同侵权,且涉案广告影响力有限,不构成虚假宣传行为。被告嘉趣网络公司表示对火山湖公司广告行为不知情且没有获益。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火山湖公司在运营公众号上,刊载了与原告作品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图片,侵犯了原告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同时被告侵权行为对资深玩家造成混淆,误以为《原神》与《云上城之歌》有关联,且公司经营范围与原告有重合,构成不正当竞争。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火山湖公司赔偿原告米哈游公司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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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广州火山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广州三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由三七互娱(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三七互娱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