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最高法院:谷歌提供有争议文章链接不涉嫌诽谤
北京时间8月18日早间消息,据报道,当地时间周三,澳大利亚最高法院推翻了Google网站提供一篇有争议的报纸文章链接涉嫌诽谤的裁决。由七名法官组成的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小组以5比2的投票结果推翻了早些时候的一项裁决,即这家Alphabet旗下子公司扮演了“图书馆”的角色,在发布这篇有争议的文章中发挥了作用。法院称该网站没有发挥积极作用。
这一新裁定给澳大利亚思考多年的一个问题带来了新的困惑:网络诽谤的责任在哪里?对于像Google和Meta旗下Facebook这样的大型平台是否应该负责任,该国长达数年的诽谤法审查仍未给出最终建议。
根据公布的判决书,该案源于2004年的一篇文章,文中称一名刑事辩护律师跨越了职业界限,成为了罪犯的“密友”。判决书称,2016年这名律师George DefterosGoogle搜索他的名字时发现了这个故事的链接,并在150人浏览后将其删除。
Defteros向一家州法院提起诉讼,随后法院发现Google是一家出版商,并责令其赔偿该律师4万澳元(合28056美元)。Google对此判决提出上诉。
“文章不是上诉人的任何员工或代理人所写,”两名陪审团法官在周三的裁决中写道。该案中上诉人是Google。
“文章是一名记者所写,与上诉人没有任何关系,由一家独立报纸发表,上诉人对这家报纸也没有任何控制或影响。”
他们认为,Google“不拥有或控制互联网”。
对此,Google发言人没有立即发表评论。
Defteros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个过程“漫长、昂贵而且压力极大”,但他觉得自己是正确的,因为法院认为尽管Google没有责任,但这篇文章属于诽谤。
去年,高等法院裁定一家报纸出版商应为其在Facebook上发布的一篇文章下方留下的诽谤性评论负责。
对此,法官们表示,去年Facebook案与周三案件的区别在于,媒体公司去年“邀请并鼓励评论”,而Google“没有提供一个可以交流的论坛或场所,也不鼓励写下评论作为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