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跳跳关停,一个互联网“药神”的故事

摘要:

互联网上,也会发生“我不是药神”的故事。PC时代,网友们喜闻乐见的字幕组、快播,曾上演过站在巨头对立面、为大普罗众“谋福利”的事迹。它们备受网友欢迎,同时也时刻承受来自互联网巨头们的敌意。尽管它们并未从中牟利,但其确实是游走在法理的灰色地带,因此像所有的孤胆英雄人物一样,注定会迎来一个悲情式的终局。

移动互联网时代,类似罗宾汉式的角色依旧在网上活跃,“李跳跳”就是其中之一。

李跳跳是一个去开屏广告APP,一键启动、不收费、没有广告。只要安装并打开,便可以跳过手机上的开屏广告。其占据内存极小,界面简单到即便2G时代的穿越者也能够无痛使用。且在使用时不用联网,因此也不存在信息泄漏的风险。

凭借实用性和安全性,李跳跳积累了大批的忠实用户。而这样一款拥有广泛用户基础的APP,在昨天迎来关停。

8月24日,李跳跳公众号“大小姐李跳跳”发布将无限期停止更新公告,称收到了一份来自国内互联网大厂的律师函。律师函称,李跳跳侵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尽管李跳跳将律师函中的企业信息做了遮挡,但不难猜到这家“成立于1998年的、中国最大的互联网综合服务提供商之一”正是腾讯。


图 | 李跳跳公众号中公开的律师函内容

日前,市面上多款同类开屏广告跳过软件,如大圣净化、一指禅、叮小跳也收到了类似的律师函。

对于律师函,“李跳跳”运营方表示,李跳跳是一个公益性质的单机应用,没有联网也没有盈利,不存在律师函中所说的经营行为。此外,开屏广告本身有跳过按钮,“李跳跳”APP只是作为工具帮助用户实现了这个操作,不存在入侵和破坏,也不会对第三方应用的完整性有影响。

在回应中,李跳跳虽然不认为有侵权,但承认“至少是不道德的行为”。李跳跳解释到,此类应用导致厂商的广告收益减少,从而不被厂商待见。而坚持更新“李跳跳”的原因在于,厂商也不道德。

真故研究室就此事咨询了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秦天柱律师,他认为现有的“开屏广告+免费使用软件”模式是正当的商业模式,应当获得法律的保护;广告屏蔽软件破坏了这种正当的商业模式,造成了运营者的损失,涉嫌不正当竞争。

现有的判例,也证明了“李跳跳”们在法律层面不占优势。在杭州硕文软件有限公司、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广告屏蔽软件过滤掉优酷正常播放的视频贴片广告,被认为是破坏了视频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

此前,腾讯曾起诉“世界之窗浏览器”也获得法院支持。后者向用户提供的“广告过滤”功能,可以有效屏蔽腾讯公司网站在播放影片时的片头广告和暂停广告。

很显然,这场大卫与歌利亚的战斗,最终结果走向了传说的反面。但舆论汹涌,大众普遍对李跳跳的关停表示了惋惜,将互联网大厂的发函称行为称作“劫匪告保镖”。

这背后的原因也显而易见,大众已经苦开屏广告久矣。

在手机的使用中,不难发现,电商APP是为数不多的没有开屏广告的,原因也很简单——大部分的开屏广告就是跳转到电商APP。从商业逻辑上看,电商作为互联网的尽头,始终是流量的攫取者,而以社交、资讯、短视频为代表的APP,是流量的生产者。后者以向前者卖流量为生。

起初,用户对于开屏广告处于“反感但可以接受”的态度,耐心观看几秒,便可进入软件内。但互联网产品经理们穷尽奇技淫巧,将开屏广告设计的十分复杂,使得用户非情愿的触达。

许多“关闭”和“跳过”按键,被设计放在单手操控不便关闭的右上角,同时设置多个相似的模糊选项,即使用户想要点击,也极易因为误触跳转。因此,开屏广告一度成为需要细致分辨的“找茬游戏”。

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启动了互联网行业的专项整治行动,对开屏广告点击区域做了严格限制。叠加广告行业遇冷,各大流量平台的广告业务都受到了冲击。

市场和政策的两面夹击下,广告点击率和填充率双双下降,部分平台开屏广告点击率下降了50%以上。

在行业遭受打击之时,出现了挽大厦之将倾的人物。芒果TV平台运营中心副总经理陈超发明了摇一摇、滑动等广告互动方式,大大提升了开屏广告“误触”概率。因此,陈超本人还获得了“2022年度金芒员工一等奖”。

这一技术很快出现人传人现象,迅速在各大APP推广开来,从而正式开启被网友嫌弃的一生。

若是走在路上,打开手机软件,稍微的晃动便触发“摇一摇”广告启动,啪的一下,很快啊,就完成了跳转,就是马保国来了也没机会闪。

网上,有关“摇一摇广告”帖子下面,网友们不吝啬用最恶毒的语句来问候发明者。但是互联网巨头似乎对用户的反馈视而不见,在律师函中,甚至称李跳跳APP会“造成消费者福祉的减损”,颇有“996是福报”之精髓。

当下,抵制“摇一摇”广告已经成为Android手机用户的必修课。例如给极易跳转的APP上应用锁,亦或者通过手机自带的传感器控制权限,关掉APP的加速度传感器信息获取权限,以防止页面跳转和应用下载。如今,部分手机厂商已经开放了这一功能。

一个令人疑惑的问题是,如果通过手机厂商自带的控制权限,“封杀”了摇一摇广告出现的可能,是否手机厂商也涉及不正当竞争呢?目前,似乎还未有互联网企业就此给手机厂商发律师函。

屏广告演变至今,已经成为了用户体验和服务的减分项,各大互联网平台不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它们在权衡利弊后,最终还是选择站到了用户的对立面。

值得一提的是,互联网平台并不是“非开屏广告不可”,完全有能力通过挖掘其他商业模式来获取利润。最直接的例子是,国外的APP很少有开屏广告,包括Twitter、Facebook、油管这样的超级流量平台。

从这个角度而言,“李跳跳”们的行为无疑是一番义举。如果国内互联网企业依旧高傲地固守在利益的蜜糖之上,而忽视互联网基因中的开放、共享的精神。即便今天“李跳跳”被关停,明天还是会出现“郑跳跳”和“林跳跳”。

查看评论
created by ceal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