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掌门人风波又起 韩国检方指控其操纵股价 要求判处5年监禁

摘要:

周五(11月17日),韩国检方指控三星电子掌门人李在镕在2015年三星子公司80亿美元的合并交易中进行会计欺诈和操纵股价,要求判处其五年监禁。李在镕在听证会上否认有任何不当行为。此次听证会是下级法院在裁决前的最后一次听证会,预计下级法院的最终裁决将在几个月内做出,最迟将于明年初定下,从而结束一场持续了三年的审判。

韩国法院以“三审制”为原则,若民事刑事独任庭审理事件,由地方法院(支院)独任庭审判,二审由地方法院本院合议庭(上诉庭)负责,大法院(即最高法院)为终审。若合议庭审理的案件,一审由地方法院(支院)合议庭负责,二审归高等法院负责,三审由大法院负责。

早在2020年,韩国检察官就已起诉李在镕嫌违反当地资本市场法,不过检方当时决定不对李在镕做出逮捕,李将以自由人的方式受审。

随着最后一次听证会的落幕,最终审判将确定李在镕是否在法律上真正违法

操纵股价

2016年,李在镕卷入韩国时任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事件,被指“提供贿赂以期在接班过程中得到前总统朴槿惠的帮助”。在2017年的一审判决中,李在镕因行贿等罪名被判处5年监禁。但在一年后的二审中被减刑至2年6个月,缓刑4年,并当庭释放。李在镕从2017年到2021年共服刑18个月。他于2021年获得假释,并于2022年获得赦免。

在周五的听证会上,检察官告诉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李在镕和其他前高管违反了《资本市场法》,在2015年三星旗下子公司三星物产(Samsung C&T)和第一毛织(Cheil Industries)的合并交易中,操纵股价、以牺牲少数投资者的利益为代价谋取利益。

而那次的合并帮助李在镕获得了对三星集团旗舰企业三星电子的更大控制权。

韩国检方表示,“被告破坏了资本市场的基础,以方便更好地接班…他们为了集团领导人的私人利益,滥用了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力,导致极度的信息不平衡。”

检方要求判处李在镕5年监禁,并对其处以5亿韩元(约合人民币279万元)罚金。

李在镕出席了周五的听证会。李在镕和高管们否认有不当行为,并表示,检方提出质疑的合并和会计程序,是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

分析人士指出,法院判决结果将决定李在镕未来对三星集团的掌控力度,若无罪释放,将给他更多的空间来做出重大战略决策,尤其是在并购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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