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辟谣“限制外卖配送”:严重不实 恶意曲解电动自行车限行新规
据“广州市场监管”公众号消息,针对近日网传广州将“限制外卖配送”一事,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报进行回应。官方表示,近日,有自媒体发布“广州市将实行全新政策,成为全国首个限制外卖配送的城市”“限行区域和相关道路,外卖配送将被禁止,餐馆只能提供堂食和到店取餐服务”。
经核查,上述信息严重不实,恶意曲解广州电动自行车限行新规,误导民众,引发不良社会影响。
官方称,12月15日,广州市正式实施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明确多个路段在规定时间段内禁止电动自行车行驶,此措施针对的是全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并非仅针对外卖电动自行车。
通报指出,据多家外卖平台企业反映,在电动自行车禁、限行路段涉及到的天河区、越秀区和荔湾区部分商圈的外卖配送受到一些影响,但全市外卖订单总量并未出现明显波动。
据介绍,下一步,广州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督促外卖平台及配送企业,引导外卖骑手自觉遵守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
同时给骑手在限行时段和禁、限行路段绕行配送预留充足时间,让外卖骑手安全配送、文明配送。
根据广州市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重要干道分时段限行方案如下:
工作日8时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天河东路、猎德大道(花城大道以北)行驶。
工作日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黄埔大道西(石牌东路以西)、东风东路、东风中路、东风西路(西场立交以东)行驶。
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期间,每天8时至19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新港东路(会展东路至会展南一路段)、会展东路行驶。
全天24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通行:
内环路及其放射线;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过江隧道;
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桥梁、隧道、高架、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