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向欧委会提交反补贴初裁抗辩意见:认定存在错误

摘要:

7月22日,上汽集团发文称,7月19日,应上汽集团要求,欧委会在布鲁塞尔欧盟总部召开反补贴调查专题听证会,上汽向欧委会提交反补贴初裁抗辩意见,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计欧委会将于11月2日做出最终裁定,针对欧委会不公平、不合理、不合法的初裁认定,上汽集团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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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明确提出:欧委会反补贴调查涉及商业敏感信息,例如调查要求配合提供与电池相关的化学配方等,超出正常调查范围;欧委会对于补贴的认定存在错误,例如将外国合资方独资的汽车金融公司混淆为上汽的关联企业,纳入补贴率计算范畴;在调查过程中上汽已提交了数以千计的书面资料,但欧委会忽略了上汽提交的部分关键信息和抗辩意见,虚增了多个项目的补贴率。

2024年6月12日,欧委会发布初裁信息预披露,为上汽集团计算出38.1%的补贴率。针对初裁预披露中存在的计算错误,上汽迅速提交抗辩。7月4日,欧委会正式公布初裁结果,宣布税率为37.6%,并计划据此征收临时反补贴税。

7月18日,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的组织下,上汽参加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初裁后听证会。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代表明确指出,欧委会在本案初裁中违反WTO规则及欧盟反补贴条例的诸多做法;目前初裁中计算的补贴幅度无法反映中国抽样企业的真实情况;欧委会决定采取临时性征税措施,遭到部分欧盟成员国、德国汽车工业协会和欧洲主要汽车生产商的强烈反对,严重损害中欧各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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