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胃仙IP创始人“游絮”犯职务侵占罪被判8年:罚100万 归还账号
自称浪胃仙IP“创始人”的游某某(艺名游絮)因犯职务侵占罪,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归还所侵占的公司资金和网络账号。
法院二审审理查明,2018年2月至2020年7月,游某某在担任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浪胃仙”相关业务收入转入自己或亲友的银行卡账户,以收款不入账、虚构支出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共计400余万元,用于个人消费、购房等。
2020年7月14日,公司解聘游某某,游某某离职,但其伪造“网络平台账号使用权授权协议”,拒绝交还网络账号,继续使用该账号从事个人商业活动。
法院审理认为,游某某具有非法侵占公司财物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法院终审认为原判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游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据悉,作为头部吃播IP,浪胃仙曾拥有超3500万粉丝。
2022年3月6日,自称“浪胃仙IP创始人”的游某某发布一条视频称,浪胃仙和另一位公司管理人“带走团队,过河拆桥”。
她表示,自己在2018年发现“浪胃仙”后,就把他签入公司,极力培养,给予展示机会,赚了钱也是浪胃仙拿七成的大头,公司只拿三成的小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