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隐藏门把手被禁、折叠屏不许上车 中汽协发文力挺四部门新规

摘要:

10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研究起草并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示期至11月10日。


今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文表示对此举措坚决支持,并面向全行业发出倡议,全面提升我国汽车产品安全水平。

中汽协在倡议中提出三点要求,一是严守安全底线,规范创新设计,摒弃重形式、轻安全的非理性创新模式,将安全评估前置到产品创新全流程;

二是完善研发测试验证体系,强化车辆综合可靠性、复杂环境适应性等全场景试验验证;三是坚守质量初心,以充分测试验证保障产品安全可靠。中汽协表示,下一步将全力配合主管部门开展政策宣贯和行业落地工作。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稿最受关注的,是对一批热门“噱头设计”划出的硬红线。

采用门把手创新设计的产品,须按照《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等标准,充分验证极端环境下的功能稳定性和紧急情况下的可操作性,具备机械冗余设计和手部操作空间,并明确禁止配备全隐藏式门把手。

屏幕方面,采用中控娱乐屏、大面积显示屏、复杂抬头显示的产品,须评估信息呈现对驾驶安全的影响和极端环境下的功能可靠性,并进行碰撞安全评估,不得采用折叠显示屏、柔性显示屏。

征求意见稿还新增51项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覆盖是否仅配备电子后视镜、是否配备组合驾驶辅助信号灯、行车时是否可使用升顶座舱功能、是否具备外部灯语功能等。

电吸门须具备防夹功能,在断电、故障等异常情况下可手动开启。企业须通过技术手段限制座椅使用场景,行车时不可使用零重力座椅、旋转座椅或座椅放倒成床等功能;异形方向盘、虚拟触摸操纵件、电力再生式制动等配置,也全部列入安全评估与实车验证范围。

此外,自2027年1月1日起,涉及创新设计的新申报产品应增加填报创新设计技术参数,未按要求测试验证、验证不充分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公告;

已取得公告的产品应在2027年7月1日前补充报送,逾期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并向市场监管总局备案召回。

研发测试验证方面,新申报产品须完成综合可靠性与耐久性、结构可靠性、软件功能可靠性、环境适应性等验证,其中环境适应性验证周期不少于1年,可靠性验证试验不低于3000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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