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组团套取支付宝补贴 利用规则刷单是否合法?
刷单在国内似乎是件很平常的事情,无论是媒体界的流量刷单,移动互联网领域的 App 刷单,还是网约车司机的骗补刷单,刷单这件事情早已深入到各行各业,某些领域甚至衍生出完善的产业链。而要说到刷单功力最深厚的,当属温州的几家水果店。前几天,有媒体报道称,温州 21 名水果卖场店主、员工等通过刷空单的方式,套取支付宝“满立减”优惠补贴 26 万余元,被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被告人李某在温州经营了三家水果店,并在 2015 年 8 月开始参加支付宝开展的“随机立减最高 100 元”优惠活动。这个活动相信大家都很熟悉,正是支付宝与微信展开支付大战时推出的减免活动,用户到店消费时使用支付宝付款即可享受随机立减最高 100 元的优惠,而减免金额由支付宝补贴给商家。
这原本是对商家有利的推广活动,但某天店主李某却无意中发现,每天中午 12 时通过支付宝付款可以“满 100 元立减 30 元”,每天下午 18 时可以“满 200 元立减 100 元”。知道这个“窍门”后,李某开始用自己和身边朋友的支付宝刷空单,也就是通过虚假购买行为来获取支付宝的补贴。并且李某还将此事告诉其他水果卖场,随后多家店铺的老板、员工也开始参与刷空单。
由于支付宝限定每位用户在活动期间最多可享受两笔优惠,几家水果店老板或员工又开始组织在浙江、江苏、安徽、上海等地的亲戚、老乡、朋友等参与刷空单。
直到 2015 年 10 月,支付宝公司后台数据监测到异常,遂向公安机关举报,涉案人员陆续被警方抓获或投案自首。至案发时,李某等 21 人采取虚构交易的方式刷空单两千余次,套取支付宝补贴款达人民币 263950 余元。
在审判中,公诉机关则认为李某等 21 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骗取他人财物,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
类似的这种刷单行为还出现了在网约车行业。
去年,滴滴和优步中国展开了一场规模庞大的补贴大战。许多网约车司机都没能经受住如此高额的补贴诱惑,纷纷加入了刷单大军,一些司机甚至是随车携带十多部手机,同时下载多个司机客户端和乘客客户端,然后用自己注册的乘客号下单,注册的司机号接单,开着空车跑完行程后,套取大概 20 到 50 元不等的补贴奖励。
网约车补贴原本也是对司机有利的活动,但高额补贴诱惑却促使许多司机走向了刷单之路。
从性质上来看,以上两种行为都是在利用补贴规则刷单骗补。不过由此也引发了一个值得深思的话题:利用规则刷单到底合法吗?
首先需要承认的是,无论是支付宝还是网约车的补贴活动都存在一定的漏洞。并且刷单者都是在活动的规则之内进行的刷单,比如支付宝的优惠活动每人不超过两次,每次的消费金额及补贴都有一定的限制,而温州的水果店商家都没有超出这些规则。网约车刷单同样如此,司机都只是在限制的规定内,实现了刷单行为。
从这个角度上看,这些刷单者似乎并没有什么错,只不过是在利用平台的漏洞进行刷单。
不过,问题在于这些规则的前提条件应该都是基于真实的交易,抓住漏洞进行刷单首先便违反了这个前提条件。这就好比你发现隔壁家门没关,但门没关不构成你可以合法侵入的条件,虽然客观上给予了你偷盗的便利,但无论是在道德上还是法律上,这种入侵行为都已违法违规。
并且,当你发现别人家门没关时,还怂恿亲朋好友一起去偷盗,这就更加违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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