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互金协会发布P2P退出指引:退出期间平台不可关闭

摘要:

继深圳发布网络借贷(P2P)平台退出指引后,今日,山东省济南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协会”)官网发布《济南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试行)》(下称《退出指引》)。《退出指引》适用于济南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济南市域内其他网贷机构应参照执行。《退出指引》要求,网贷机构退出期间,网贷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退出工作办公室成员不可失联;未经批准,网贷平台不可关闭。

该《退出指引》由总则、退出方法与程序、附则三部分组成,适用于济南市域内自愿退出网贷行业的、被监管部门责令退出网贷行业的、因出现风险被迫退出网贷行业的网贷机构。退出状态包括终止网贷业务、处置平台存量业务、注销平台等,退出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清算注销公司、业务转型等。

《退出指引》要求,网贷机构退出网贷行业应遵循保护投资人权益、规范稳序、协作配合、诚信透明四大原则。即将退出网贷行业的网贷机构,应向行业监管部门和协会提交退出决定书,事先告知退出决定。

该《退出指引》规定了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退出工作办公室组成、退出程序等相关内容,其中退出程序分为以下六步:

1、向行业监管部门和协会提交退出方案;

2、协会审核退出方案,提出指导意见,组织退出工作培训;

3、暂停、终止业务时,应当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通过官方网站等有效渠道向投资人与借款人公告,并通过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渠道通知投资人与借款人;

4、协会指导执行退出方案,开始稳妥推进退出工作,直至全部处置存量业务,规范平稳退出;

5、每周向协会汇报退出情况,就出现的疑难问题进行沟通交流,重要情况应及时汇报;

6、协会根据各网贷机构具体情况决定其履行的其他事宜。

退出方案的内容包括八项:

1、机构业务退出原因;

2、目前平台状况、存量业务规模、已到期未清退业务规模、未到期业务规模、投资人数量、借款人数量、担保情况、风险程度预判等平台整体情况;

3、退出时间明细、根据借款合同期限、性质等因素及机构自身情况制定退出时间表,逐步分类处置存量业务;

4、借款人资金清收、投资人清偿方案,明确存量借贷业务的处置方法;

5、不良资产处置方案;

6、风险处置应急预案;

7、退出办公室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8、网贷机构自身情况应补充的其他内容;

根据《退出指引》,网络借贷平台退出应成立“退出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人,下设综合计划部、业务处置部以及社会维稳部。

此外,《退出指引》要求,网贷机构退出期间,网贷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退出工作办公室成员不可失联;未经批准,实际经营地址(或退出办公室)不可变更、工商注册信息不可变更、退出工作办公室成员不可变更、网贷平台不可关闭。

山东省济南市互联网金融协会表示,《退出指引》规范指导济南市域内即将退出网贷行业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稳有序退出网贷行业,有效化解金融风险,保护网贷平台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同时,将保护投资人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放在退出工作的首位,坚持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对即将退出的网贷机构,协会将进行事前审批、事中指导、事后检验,对于接入互联网金融监管系统的网贷机构,将充分发挥监管系统作用,实时监测退出进度,有效指导网贷机构平稳有序退出网贷行业。

在网贷行业整治、监管趋严的背景下,部分网贷机构选择以停业或转型的方式退出网贷行业。选择退出的网贷机构,在无计划无指导无监督的情况下,很容易盲目退出导致内部员工大批量辞职、资金链断裂、投资者恐慌等一系列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在此背景下济南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退出指引》。而此前,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征求意见稿),在全国首次就网贷平台退出问题上发布指导文件。(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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