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三中院:2017年P2P案件达到高峰水平

摘要:

12月18日消息,北京市三中院联合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就三中院及其辖区内法院受理的P2P网络借贷平台纠纷的审理情况、P2P的行政监管情况和行业自律合规发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在北京市三中院辖区内,自2015年以来涉P2P案件逐年递增,在2016年集中爆发,2017年达到了高峰水平,至今共受案近15000余件。同时,由于行业高速发展、监管环境宽松、社会信用体系不完善、互联网交易载体的存在等原因,此类案件的审理存在一些困难。

随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P2P网络借贷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模式,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个人投资和融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前期缺乏相应的规制,P2P行业经历了无序化的野蛮发展时期,特别是e租宝事件的发生,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整体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2016年,随着各项监管政策的出台与落地,P2P行业逐渐走向规范,与此同时,大量P2P案件也逐渐以诉讼的方式呈现在大众面前。为实现行政监管、司法裁判和行业自律的统一,形成规范发展的整体合力,三中院特别联合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共同举办了本次新闻通报会。

通报会上,三中院民四庭庭长宋毅首先通报了三中院及辖区法院审理的P2P案件的情况和特征。宋毅指出,自2015年以来涉P2P案件逐年递增,在2016年集中爆发,2017年达到了高峰水平,至今共受案近15000余件。该类案件呈现了较典型的互联网特征,如平台作为一方主体参与诉讼、案件标的额较小、约定管辖、电子合同等,并结合案件呈现的特征,深刻剖析了成因。在此基础上,宋毅指出当前法院审理涉P2P网络借贷平台民事案件中的难点,如平台角色的认定、债权连环转让诉讼主体资格的审查、刑民交叉问题突出、平台收费、借款人息费承担等问题,并对下一步司法审判提出了三项具体可行性的建议。

随后,北京市金融工作局风险管理处处长郝刚就北京市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情况作了通报。郝刚首先就P2P网络借贷行业的沿革进行了介绍,他指出“P2P网贷行业的发展经历了市场导入期、快速扩张期以及野蛮成长期,经过不断的修正和完善,2017年则成功迈向合规发展的过渡期,相信在2018年将进入合规发展的新阶段。”郝刚同时介绍了2016年4月以来,北京市对P2P网络借贷行业整治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三个阶段:通过线上线下全覆盖、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系统和手机排查APP等方式开展摸底排查,初步构建了“一企一档”的企业金融风险电子档案;通过现场核查、下发整改通知书、辖区网贷机构全覆盖等手段实施专项清理整顿;起草制定验收与备案方法,推动验收与备案同步进行。最后,郝刚还就北京市P2P网络借贷机构的专项整治工作作了简单的介绍。

“由于行业的不断创新,市场的复杂性不断推高了政府监管的直接和间接成本,因此有必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市场沟通、市场化约束、风险缓释等作用,实现对行政监管的有益补充和有力支持。”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业务一部负责人沈一飞在通报会上介绍。沈一飞结合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服务监管、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的职责定位,详细介绍了当前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部分重点工作,其中包括构建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和组织体系;推进互联网金融标准化建设,发布实施网络借贷信息披露、资金存管等重要标准;加强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平台、统计监测、信用共享、举报信息平台等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多频度、多层次的统计监测产品,为日常监管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提供服务;开展互联网金融相关培训和教育,初步建立了多层次、多元化培训体系;强化对互联网金融理论与实务的研究,形成多项研究成果。(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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