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声音”制作方要登陆A股了 上半年净利润近700万

摘要:

灿星文化于12月19日报送招股书,拟于创业板上市,发行不超4260万股。招股书显示,2015年-2017年,内容制作及运营收入占总营收的比重均在80%以上;近年来,音乐制作授权及其他衍生营收比重则在逐步上升。12月28日,全天候科技从中国证监会网站查询到,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灿星文化”)已于12月19日报送招股说明书,拟于创业板上市,中信建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

招股书显示,灿星文化首次公开发行(IPO)股票数量不超过4260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本次新股发行数量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其与星空卫视、Channel [V](中国)曾同属星空华文传媒(星空传媒中国)旗下。星空传媒曾是默多克的新闻集团与黎瑞刚华人文化基金的合资公司,2014年默多克退出,华人文化和星空管理团队接盘。

灿星文化制作的文化综艺节目超过20档,曾在中央电视台、东方卫视、浙江卫视、青海卫视等多个电视台播出;知名综艺节目包括《中国好声音》、《中国好歌曲》、《这!就是街舞》、《蒙面歌王》等。

从招股书公布的数据来看,2015年、2016年、2017年公司营收分别为24.62亿元、27.06亿元和20.58亿元,2018年1-6月则为2.65亿元;净利润方面,2015年、2016年、2017年分别为8.06亿元,7.29亿元和3.90亿元,2018年1-6月则为691万元。

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业绩(图片来源:招股书)

从营收结构来看,灿星文化的营收主要来自内容制作及运营音乐制作授权及其他衍生两个方面。招股书显示,2015年-2017年,内容制作及运营收入占总营收的比重均在80%以上,但在2018年1-6月,比重已降至59.68%。

而造成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公司内容制作的合作分成收入最终通过广告主的广告投放实现,因此当期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较大;另一方面,视频网站自制网络综艺快速崛起,对电视台综艺的招商及互联网版权授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业务构成(图片来源:招股书)

不过,音乐制作授权及其他衍生营收占总营收比重近年来却有显著提升,已从2015年的1.29%上升至2018年上半年的40.32%。

招股书中指出,公司擅长制作歌唱类综艺节目,《中国好声音》、《中国新歌声》系列作品作为公司的王牌节目,具备很强的商业价值,为公司的收入和利润作出了比较重要的贡献。2015年、2016年及2017年,《中国好声音》、《中国新歌声》节目制作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43%、37.33%、32.33%。

该公司指出,其未来的成长将受经济周期、行业监管、市场环境、竞争格局、企业管理等内外部多种因素的影响。

根据招股书披露的信息,目前,上海星投投资有限公司为灿星文化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61.68%;第二大股东为上海昼星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9.32%;在前十名股东中,灿星文化董事长、总经理田明为唯一自然人股东,个人直接持股比例为1.48%。

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片来源:招股书)

但公司实际由华人文化天津、田明、金磊、徐向东共同控制;其中,田明、金磊、徐向东为公司的核心管理层,华人文化天津为华人文化产业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华人文化产业投资系一家从事股权投资管理业务的基金。

假设灿星文化此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60万股且不涉及老股转让,公司前十名股东排名将不会产生变化,但总持股比例将由发行前的96.12%减至发行后的8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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