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报首批71家清退P2P名单、27家失联名单
5月6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了两则通知,分别针对首批71家“自愿退出且声明网贷业务已结清网贷机构名单”、首批27家“失联网贷机构名单”进行了通报并公示。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深圳市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第一批自愿退出且声明网贷业务已结清网贷机构名单的通知
为维护广大出借人的合法权益,现发布我市第一批71家自愿退出且声明网贷业务已结清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名单。涉及的存量债权未结清的出借人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网贷机构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申报存量网贷债权。名单内机构应积极主动处置存量网贷债权,确保平台网贷业务结清,并主动申请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请社会公众予以监督,对网贷机构违反承诺的行为向各区金融工作部门举报。根据清理整治进程,后续将不定期发布声明网贷业务已结清的网贷机构名单。特别提醒各投资者始终牢记投资有风险,审慎投资,并共同监督各网贷机构依法履行法律责任。
自愿退出且声明网贷业务已结清网贷机构名单(第一批)
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发布深圳市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第一批失联网贷机构名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网贷行业风险工作的决策部署,依据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整治办函〔2018〕175号)等文件的要求,维护广大出借人的合法权益,经市、区金融工作部门核查,现发布我市第一批27家失联网贷机构名单。涉及的平台出借人可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网贷机构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申报存量网贷债权。名单内网贷机构应积极主动处置存量网贷债权,主动与相关区金融工作部门进行联系。上述发布期结束,未出现平台出借人主张存量债权的,网贷机构应主动申请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网贷机构未与相关区金融工作部门取得联系的,金融工作部门将依法移送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采取其他工商行政监管措施,并协调网信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关闭网站、下架APP。根据清理整治进程,后续将不定期发布失联P2P网贷机构名单。
失联网贷机构名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