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C诉高通反垄断案胜诉,却遭上诉法院法官质疑

摘要:

当地时间周四,美国监管机构联邦贸易委员会(FTC)针对芯片供应商高通的反垄断案胜诉,但却受到旧金山三名上诉法官的质疑。2017年初,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听取了FTC对高通提起的反垄断案口头辩论。高通提供将手机和其他设备连接到无线数据网络的调制解调器芯片,专利许可是其大部分利润来源。

高通正在抗辩美国地区法官高兰惠(Lucy Koh)2019年5月的一项裁决。这位法官支持FTC的观点,他写道,高通要求手机制造商在向其出售芯片前必须签署专利许可协议的做法“扼杀了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三名法官组成的陪审团就高通可能如何违反反垄断法调查了FTC,即使该公司确实利用其在芯片市场的主导地位获得了更高的专利使用费。

法官斯蒂芬·约瑟夫·墨菲三世(Stephen Joseph Murphy III)说:“根据谢尔曼法案(Sherman Act)规定,反竞争行为是被禁止的,但过度竞争行为并非如此。此案要求我们在两者之间划清界限。”

FTC辩称,高通向手机制造商收取了过高的“附加费”,向他们收取过高的专利授权费,因为手机制造商必须签署协议才能获得高通的芯片。

约翰尼·罗林森(Johnnie Rawlinson)法官问道:“最高法院不是说专利持有人有权为他们的专利定价吗?这有什么反竞争之处呢?”

FTC带来的斯坦福大学法学教授布莱恩·弗莱彻(Brian Fletcher)回应称,手机制造商不能在谈判或其他法庭程序中挑战专利费,因为他们担心无法获得高通的芯片。

法官康苏埃洛·玛丽亚·卡拉汉(Consuelo María Callahan)问道,FTC的案件是否将利润与反竞争行为混为一谈。她问高通的律师,高通的做法是否“帮助高通在几年内赚了很多钱,这本身是否违反了反垄断法,即使消费者为手机支付了更高的价格?”

代表高通的律师汤姆·戈尔茨坦(Tom Goldstein)给出了否定回答。他承认高通是一家垄断企业,但辩称它没有违反任何法律,因为它的芯片比竞争对手更好。戈尔茨坦还称:“正是垄断者会赚大钱的前景鼓励了它进行更多的创新,而这就是我们想要鼓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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