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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达将申请禁止LG显示器出口侵权产品至美国
发布日期:2010-05-03 22:08:08  稿源:
台湾液晶面板大厂友达周日表示,在美国法院裁定韩国LG显示器侵犯其四项专利后,将声请禁制令,制止LG显示器在美国销售侵犯友达专利技术的产品。
LG 显示器涉及的四项专利,分别是协助改善液晶反应时间、改善液晶显示器可靠度、解决显示画面瑕疵、以及提供小尺寸手持装置所用的薄型结构等专利。可应用在电 视、显示器、笔记型电脑、公用资讯显示器及手机的液晶面板等。
此前,LG显示器于2006年起诉友达光电,而友达反过来也提出了反诉。在那之后,进行了一系列的非陪审团形式的审理,并且,友达光电提出给予陪偿数百万美元的侵害损失费。之后,2009年LG显示器再次在美控告台湾友达侵害了有关面板影像技术的专利,要求赔偿6.93亿美元。友达的律师也反控LG 显示器侵害四项专利,并索赔数亿美元。

友达发布新闻稿表示,经多年审理后,法院已于今年2月裁定LGD侵犯四项友达专利,周五再裁定友达未侵犯LGD在诉讼提出的任何一项专利。

除申请禁制令外,友达还表示,希望LG显示器的客户立即停止自LG显示器购买未经许可的侵权产品于美国销售或使用,以免讼累。

友达上周五收盘下跌1.21%至36.60台币;台股加权股价指数.TWII跌0.62%至8,004.25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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