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各国政客的反应相反,以自由软件基金会为代表的一批团体组织则对这类事件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他们认为在各国政要急于证明盗版所造成的问题之前,应该首先把到底什么样的行为才是盗版这个问题搞清楚才好。
该组织的高管表示:“我们和他们看法不同,我们宁愿使用‘未授权拷贝’这一词来定义这种所谓的盗版行为。”该组织的创办者还补充称,尽管销售盗版文件是错误的行为,但免费分发拷贝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
“我认为我们所创作出来的作品,至少应该可以允许人们自由免费地分发共享。打个比方,我为我的朋友免费拷贝一个音乐文件,这种行为比起制作100份拷贝,然后把它们标上价格卖掉至少要好得多。我们不应该限制人们免费获取我们制作的作品。”
不过商业软件联盟的公关总监Matt Reid则持另外一种看法:“盗窃知识产权和其它形式的盗窃并没有区别。这种行为会对拥有版权的公司造成显著的影响。从个人行为的角度上看,这种行为的危害似乎很小,但是如果每个人都这么想,那么小恶便会积累成大恶,这对版权公司的创作动力显然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他并认为政府,司法机关和教育机关今后应当进一步采取措施打击盗版。
根据商业软件联盟最近发布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全球范围内未授权软件的商业总价值去年已经达到514亿美元。微软,苹果和Adobe等公司均是这个联盟的成员。
CNBeta编译
原文:dailyte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