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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电发货”扩展至实物商品
发布日期:2010-07-30 15:29:01  稿源:
继6月1日将“虚拟物品闪电发货”服务承诺时间提高到1小时后,昨日,淘宝网向记者透露,自7月30日起,淘宝消费者保障服务的“闪电发货”再次全面升级,除了虚拟物品卖家,实物卖家也将可以加入这项服务承诺。
根据淘宝网发布的规则,升级后的“闪电发货”将分为两部分,一是针对虚拟物品的“1小时闪电发货”,消费者在购买加入此服务的虚拟商品后,如果付款1小时后仍未充值到账,可在随后到账或退款的基础上,获得额外赔付。
另一部分是新推出的“24小时闪电发货”,针对实物商品卖家,消费者购买加入此服务的商品,如果付款24小时内卖家未发货,或是卖家发货后24小时内无法在物流平台查询到发货信息,均可在14天内要求卖家赔偿。

  “如果卖家拒绝履行承诺,买家可向淘宝发起赔偿申请,淘宝核实后若申请成立,将可动用消费者保障金直接赔付给消费者,同时视为卖家违规,将可依据规则给予相应处罚。”淘宝网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淘宝消费者保障服务自2007年推出以来逐步完善,目前已包括“如实描述”、“7天退换”、“假一赔三”、“闪电发货”等6项内容,购物认准消保标志,已经为网购消费者所普遍接受。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淘宝消费者保障服务的不断升级,反映了淘宝网购平台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

《国际金融报》 (2010-07-30 第0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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