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有媒体报道了一则新闻,称北京联通某用户出现“4天上网139小时”一事。北京联通针对此事发来最新声明,详细解释了此事的产生,实际为7天合计上网139小时。
北京联通关于“4天上网139小时”有关报道的说明近期,媒体报道北京联通某用户出现“4天上网139小时”一事,我公司非常重视,对该用户上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核查后,与该用户进行了沟通,用户表示满意。就此事,我公司说明如下:
一、该用户使用的是北京联通公众小区预付费宽带(LAN)产品,于2010年1月11日办理了包年组合套餐产品,2011年1月11日由包年组合套餐产品改为限时40小时产品(2011年2月1日生效)。
二、该用户本次是通过路由器设备上网,上网时间从2011年1月28日21:42:26开始, 2011年2月3日16:35:46结束,总时长500476秒(即139.02小时)。根据200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从用户上网起始到结束为一个完整的通信消费行为。据于此,该用户本次上网总计费时长500476秒(即139.02小时),其中1月份上网时长为 267600秒(74.34小时),2月份实际上网时长为232876秒(64.69小时),1、2月份前后7天合计上网139小时。
北京联通衷心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给予的支持、理解,并将进一步提升客户服务水平,以不断满足用户新的通信需求。
中国联通北京市分公司
2011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