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页  首页 | cnbeta报时: 09:10:36
瑞星刘旭事件追踪报道:北京电视台惊现假新闻 背后是否别有用心
发布日期:2006-08-17 15:32:23  稿源:
媒体的攻势也已经展开,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有着这么大的能量.
2006年8月11日中午12点 北京电视台(BTV3)“法制进行时”栏目报道,一家公司近日在互联网上“下毒”!内容看来触目惊心,什么公司竟如此大胆?
这则消息说得是,不久前一家杀毒软件公司,为了自己的生意竟然在互联网上传播病毒.消息令我们这些普通小网民看得心惊肉跳.但是一提这家公司的名字 --东方微点,笔者发现非常熟悉:原来这消息早在去年10月22日就有多家媒体报道,“杀毒软件商网上传病毒三公司染毒遭受损失”、杀毒公司运行5000多种病毒 副总田亚葵被捕.另人不解的是,怎么今年这家公司又传播了病毒?北京台播报的是旧消息、或重新编造的“假新闻”,还是背后别有用心?!

  一则疑问百出的报道

  北京电视台这则报道说,“前不久某公司的网上预警中心显示, 互联网上的计算机病毒突然呈上升趋势,且传播范围急速扩大,多家研制开发杀毒软件公司同一时间注意到这个信息.

  这一信息传到北京市相关机构,民警分析发现 ,这一病毒爆发的特点以及源头让人感觉到费解:一些老的病毒又开始在互联网上大面积的爆发,把目标锁定在一家名为东方微点的公司,这个东方微点公司恰恰是一家研制病毒防护软件的公司.”

  看到这里,实在让人生疑:疑问一,“前不久”指2006年8月还是电视里某些资料图示的2005年?“最近”究竟是否存在计算机病毒突然呈上升趋势的现象?如果没有,北京台是否在是编造假新闻?

  疑问二,老病毒能否在互联网上大面积的爆发?这是一个常识问题.老病毒是指爆发过的病毒,都被杀毒软件公司捕获并研究过其特征,杀毒软件都可有效阻挡防范的.老病毒根本不可能大面积爆发.大面积爆发只能是杀毒软件不了解的新病毒或新变种;否则那还不是天下大乱,颠覆目前杀毒领域赖以生存的逻辑根本?

  疑问三,一家产品没有上市的公司,如何“为了自己的生意”竟然在网上下毒?动机何在?据悉东方微点这个“我国科学家突破计算机反病毒技术,世界首创主动防御病毒软件”的创新产品,至今一年多还没获许可上市.如果他们真下毒,也要等上市后下毒,现在下毒直接获利的应是其竞争公司的上市产品.东方微点有这么傻吗?这个下毒行为根本不具有“动机”.

  而且经过权威机构认证,这所谓四种老病毒均不具有传播性.

  接着看,“民警在调查东方微点时,意外发现名为sophos.rar的压缩文件,sophos是一家国际病毒研究公司,国内只有瑞星与其享有病毒的交换权,那么东方微点又是如何与其联系的呢?瑞星公司一位刘姓员工,揭露:'田亚葵是我们公司的副总,主要是职责是与Sophos进行病毒样本的交换,2004年他离开公司以后,还继续用我们公司的密钥和口令,去sophos那儿下载病毒样本.'”

  疑问四,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病毒就像流行病一样,不可能具有知识产权,任何反病毒公司都需要从社会收集,他们压根不是病毒样本的权利人;病毒样本也不是商业秘密.全球有50多家公司与SOPHOS交流病毒样本.

  田亚葵是负责销售和市场副总,如何能做研发和生产部门所负责的病毒交换的事情?据知情人透露,原来早在2002年10月瑞星研发部门就用新的用户名、密码和密钥与Sophos真正交换病毒样本,而田亚葵无从获得.

  北京电视台这则报道点出,“这次病毒冲击,给多家公司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尤其是一家专业研究杀毒软件的公司---北京瑞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过相关部门的损失高达372万元.”

  看到这更让人哑然失笑,疑问之五:病毒爆发,杀毒公司产品应该销量上升,怎么会反而造成损失?如果连杀毒公司都防不住旧病毒,损失高达372 万,谁还敢用其杀毒产品,其他普通用户还不全军覆没,损失惨重?另外,节目画面上显示的372万元是来自截至到2005年7月21日的资产评估报告,这病毒爆发不是今年的吗,怎么造成了去年的损失?

  节目最后通报,东方微点的负责人田亚葵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涉案人员某某在逃,有线索者与某部门联系,云云.看到这里,事情的严重性出来了,我们的北京电视台不是在跟大家聊不痛痒的事情.负责人已犯法被公安机关逮捕!!---这则假新闻的压轴戏终于出台.令人大跌眼镜的事实却是:2006年8月16日中华工商时报头版头条报道,“2006年7月28日,被有关部门以涉嫌'故意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为由拘捕的该公司副总经理田亚葵放出.”疑问六,田亚葵已于两周前走出看守所,是非公正相信法院和监察机关会给个清白说法,何来又被逮捕?

  事件别有隐情?

  这是一则触目惊心的报道,当一些基本事实黑白颠倒时,这就不能简单用“失实报道”来评价.

  一个首都的权威电视台的权威节目在消息播放前是否做过深入的核实工作,是否跟当事人又过任何考证?如果没有的话,怎敢把一个漏洞百出的旧消息,未加核实就再播放出来?作为新闻媒体的客观、真实、准确、公正的报道准绳在哪里?尤其对于一个法制节目,竟如此大胆?

  究竟是业务水平太差,还是背后另又隐情、别有用心?

  2006年8月16日,中华工商时报头版头条报道了一条重要新闻:反病毒专家刘旭惹麻烦东方微点创新产品面临夭折绝境:“一项实现世界反病毒核心技术重大突破的原始创新成果———微点主动防御软件,研制成功一年多来,遭受着令人难以理解的厄运,受到种种阻挠,产品至今迟迟无法上市.领导这项技术创新的著名反病毒专家刘旭,身心备受摧残.作为承担产品研发的北京东方微点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民营高科技企业,无辜蒙受800多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产品面临夭折的绝境.”退一万步说,做为一个负责后勤的副总,田亚葵的确有“下毒”嫌疑,也是其个人行为,与东方微点公司也无关,有关何来对微点这一国际创新产品长达一年的阻扰?

  看来,东方微点公司事件绝对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北京电视台也不是一个简单的错报误报问题.一个原本负责后勤的人员被指为涉嫌“散毒”,一个突破世界难题的高科技创新企业面临绝境,如何保护公民的基本人身权益,如何保护高科技企业的原始创新,如何能够公正有效的执法,如何能够起到客观公正的舆论监督作用,这些都是我们的相关执法部门和新闻监督机构需要深思的问题.

消息来源:ChinaByte

查看相关历史新闻:谁来为这耽误的一年时间负责?谁来保护原始创新?!
我们在FebBox(https://www.febbox.com/cnbeta) 开通了新的频道,更好阅读体验,更及时更新提醒,欢迎前来阅览和打赏。
查看网友评论   返回完整版观看

返回上一页  首页 | cnbeta报时: 09:10:36

文字版  标准版  电脑端

© 200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