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周某调查,侦查人员获取相关证据后,依法传唤周某到案进行讯问。
经讯问,周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据周某交代,自2011年2月份以来,其先后八次通过网上购买某知名品牌手机(单价4200元),指定由快 递公司九江分公司代收货款并给对方留下错误地址,当货物到达某快递公司九江分公司后,犯罪嫌疑人周某趁机用事先准备的假手机模型将自己从网上订购的手机调 包,然后将调包所得手机卖出获利贰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5月4日,通过对犯罪嫌疑人周某调查,侦查人员获取相关证据后,依法传唤周某到案进行讯问。
经讯问,周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据周某交代,自2011年2月份以来,其先后八次通过网上购买某知名品牌手机(单价4200元),指定由快 递公司九江分公司代收货款并给对方留下错误地址,当货物到达某快递公司九江分公司后,犯罪嫌疑人周某趁机用事先准备的假手机模型将自己从网上订购的手机调 包,然后将调包所得手机卖出获利贰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