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游一天收费16000元港币
香港消费者郭女士向消委会投诉,去年11月申请数据漫游日费计划时,网络运营商表示,境外每天收费120元。后来她到瑞士及以色列时,按指示启用日费计划,并收到确认短信。
但使用服务一天后,她收到运营商短信,称其数据服务费用已达16000元。当她向运营商求证时,对方解释是这两个国家都不在日费计划的服务范围内。郭女士质疑,既然如此,为何运营商仍向她发出启动服务的确认讯息。
消委会代郭女士与运营商交涉后,运营商同意给郭女士账单打半价,并让她分三期付款,最终郭女士无奈接受。
另一名消费者蔡女士也有相似的遭遇。在申请使用智能手机服务时,她要求网络运营商取消数据漫游服务。一个月后,她前往澳门,却收到运营商短信,说她已使用2000多元的数据漫游服务,她随即关掉手机。当她回港并开机时,竟然发现费用已升至5000多元。
运营商以没查到蔡女士致电要求取消服务的记录为由,要求她提出有关证明,或缴付该笔费用,否则会暂停她的手机服务。消费者于是向消委会求助,最后运营商也同意豁免部分收费。
一位到内地出差后被收取13000元漫游费的消费者黄先生认为,运营商应该为用户设置费用或流量“封顶”,或者至少要在费用比平日出现较大变化,比如超过1000元时,向用户发出提醒,以免消费者无意之中蒙受巨大损失。
传张照片收费51.2元至307.2元不等
消委会的调查还发现,由6家相关网络运营商就8个国家或地区的数据漫游收费,每KB由0.05元到0.3元不等。以传输一张1MB (1024KB)大的照片为例,费用由51.2元至307.2元。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留意,就算不同运营商的数据单位收费相同,最终的收费金额也未必一样。
以传输一个101KB的文档为例,若网络商每KB收费0.14元,但最低收费单位和其后的收费单位都以100KB计算,消费者将收到一张28元 的账单。若另一家运营商同样每KB0.14元收费,但其最低收费单位和其后的收费单位以1KB计算,消费者只需付出14.14元,以不同单位作计算,收费 差异接近一倍。
此外,消费者必须留意一些令账单超出预算的情况,例如因无法接收特定网络讯号而自动转至其它网络(俗称“跳网”)。大部分香港网络运营商在境外地区,均有两个或以上的网络合作伙伴,收费各有不同,每KB的最高及最低收费可相差0.16元。
“无限量”其实有限制
消委会调查的6家香港网络运营商都提供日费计划,让消费者于指定地区在同一日内无限量使用数据服务。
不过,这些声称无限量使用的日费计划,并非完全没有限制。其中有的计划还限定使用量及用途,只供用户使用有关数据作收发电邮及浏览互联网,如语音影像等其它用途,有关数据用量收费会以另一较高的费率计算。
除这些限制外,消委会还发现,无限量使用的日费计划都有“公平使用条款”限制。所谓的“公平使用条款”,是指用户在使用服务时,有可能因高用量而被运营商单方面暂停使用数据服务,或大幅减低用量。
消委会认为,有关计划声称无限用量的说法值得商榷,而且与消费者期望有出入,容易引起纠纷,建议有关的网络运营商考虑修订条款。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