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宗教法律机构发布了一项法令,称使用虚拟专用网络(VPN)访问互联网上被屏蔽的内容是"违反伊斯兰教法"的,该机构因此受到严厉批评。伊斯兰意识形态委员会(CII)负责就如何使立法与伊斯兰教义保持一致的问题向议会提出建议,它的这一史无前例的声明激怒了数字权利活动家和一些宗教学者。
据《黎明报》报道,伊斯兰意识形态委员会主席拉吉卜-纳伊米(Raghib Naeemi)说,使用 VPN 访问"不道德或非法内容"是违反伊斯兰教法的。
周六,著名宗教学者毛拉纳-塔里克-贾米尔(Maulana Tariq Jameel)在社交媒体上发表声明称,如果观看成人内容或亵渎神明的材料是一个问题,那么在给 VPN 贴上标签之前,应先宣布手机也不符合伊斯兰教法。
什叶派组织 Majlis Wahdat Muslimeen (MWM) 的负责人、参议员阿拉玛-纳西尔-阿巴斯(Allama Nasir Abbas)说,这个国家正被"无能和腐败的精英"所统治,他们甚至不是人民的真正代表。
阿巴斯参议员补充说:"他们以这种方式制定法律,并根据自己的喜好使用法令......"
电信公司 Nayatel 的首席执行官 Wahaj Siraj 说,技术一直都是中立的,只有使用或滥用技术才是"Halal 或 Haram"。
在内政部要求巴基斯坦电信局(电子媒体监督机构)采取行动打击非法使用 VPN 的行为之后,VPN 的问题被曝光,因为这些 VPN 曾被用于策划实施恐怖主义。
数字权利基金会(Digital Rights Foundation)执行主任尼格特-达德(Nighat Dad)说,封锁 VPN 的行动与宪法赋予的隐私权"相矛盾"。
她声称:"此举只是为了针对某些社交媒体用户。"
参议员帕尔瓦沙-汗(Palwasha Khan)召集参议院信息技术和电信常务委员会于 11 月 18 日举行会议。 会议将讨论限制电信监管机构所称的在巴基斯坦"非法"使用 VPN 的问题。
汗质疑巴基斯坦电信局(PTA)是否会监控用户观看的内容。
一位CII的成员告诉《黎明报》,该声明是纳伊米的"个人观点",而不是理事会的决定。 他说,使用技术观看不道德的内容不能归类为宗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