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页  首页 | cnbeta报时: 02:27:07
广电总局发布《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对人脸、人声等编辑时应取得同意
发布日期:2024-11-29 21:06:28  稿源:快科技

日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官网发布通知,批准了《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该文件为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编号为GY/T411-2024,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技术要求》规定了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数字虚拟人的技术要求,对于数字虚拟人分类、应用场景、形象、驱动技术、平台能力、安全能力提出规范要求。

其适用于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数字虚拟人的系统建设、创作和应用。

广电总局发布《数字虚拟人技术要求》:对人脸、人声等编辑时应取得同意

《技术要求》提出:

数字虚拟人应用主体对其所处理的个人信息安全负责,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

处理个人信息前,应以显著方式、清晰易懂的语言真实、准确、完整地向个人告知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方式、范围;

当对真实人脸、人声等生物识别信息进行编辑时,应告知被编辑的个人,并取得其单独同意。

我们在FebBox(https://www.febbox.com/cnbeta) 开通了新的频道,更好阅读体验,更及时更新提醒,欢迎前来阅览和打赏。
查看网友评论   返回完整版观看

返回上一页  首页 | cnbeta报时: 02:27:07

文字版  标准版  电脑端

© 200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