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从2024年12月30日施行。其中,“限速每小时15公里”,是新规最受关注的条款之一。据了解,针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超速、逆行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规定》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不得逆向行驶、醉酒驾驶。
有网友表示,新规对外卖骑手等依靠电动自行车为生的人员影响较大。
据媒体报道,华南城市研究会创会会长、暨南大学教授胡刚对此表示,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很多人的生活所需,外卖等服务行业也非常依赖,需要多方疏导解决问题,例如外卖平台需要根据限速后的数据制定送餐时间。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多项条款提及即时配送企业,并明确了即时配送企业可对违法驾驶人实行派单管控的权利。
新规第四十五条规定,即时配送企业应当按照遵守交通规则、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考虑配送人员步行、等候等因素,合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
即时配送企业应当对一个星期内有三次以上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实行派单管控。
此外,《规定》第四十一条提到,对用于即时配送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自行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核发专用号牌。
驾驶用于即时配送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专用号牌。
驾驶用于即时配送等民生服务行业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悬挂专用号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