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彭博社报道,Lyft 正在起诉旧金山市,声称该市向这家叫车公司多收取了超过 1 亿美元的税款。 该诉讼称,在五年的时间里,旧金山不公平地将 Lyft 司机赚取的钱贴上了公司收入的标签。
在诉状中,Lyft 坚称其司机是其客户,而非员工。因此,Lyft 只会将司机向 Lyft 支付的费用,而不是乘客向司机支付的费用作为共享出行的收入,无论出于何种目的,Lyft 都不会将司机视为雇员。
Lyft 称,旧金山评估工资、总收入和无家可归税的公式侵犯了该公司的宪法权利,迫使其支付远远超过其公平份额的税款。
该公司正在寻求退还其所称多付的金额,包括利息、罚金和费用。
这起诉讼只是长达数年的关于 "零工经济 "应用程序如何对司机进行分类的争论的最新一章。 去年夏天,Lyft、Uber 和 DoorDash 在加州最高法院支持第 22 号提案后取得了胜利,该提案允许这些公司将司机归类为独立承包商,这意味着这些公司不必为司机提供全套员工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