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团购网站发布了一条关于旅游的团购信息:仅228元!到旅行社另付380元享原2760元《浪漫海南》五天四夜三星品质双人游贵宾券+10万元旅行社责
任险!承办单位:XX旅行社。经调查,XX旅行社从未印制并授权过任何单位和个人发售此旅游产品抵用券,该网站为无证经营旅游业务,涉嫌“零负团费”。针对层出不穷的旅游团购,最近国家旅游局质量监督管理所发布“2011年旅游服务警示第5号”:经营旅游业务应获得行政许可,不可盲目轻信旅游产品广告,需警惕“零负团费”。
个别低价团购暗藏陷阱
记者了解到,从实际情况看,个别旅游团购往往以团购低价为掩护,打出难以置信的极低价格,其中暗藏了不少陷阱,成为虚假广告、旅游欺诈的重灾区。一些不良商家和网站还以团购之名,行零负团旅游之实。
市旅游质监所所长周碧荷说,“一些带有欺诈性的旅游团购,往往也打出和某旅行社合作的字样,但从网络上无法甄别旅行社是否真实,这些旅游团购没有发票、保险,也不签订出游合同,一旦发生纠纷、意外,出游者无法维权。
旅游团本身就是团购
“旅游团不可能有非常大的折扣。”携程旅行网副总裁、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郭东杰认为,旅行社作为旅游中间商,通过形成特定数量的团队向景区、酒店等议价,以获得一定折扣,以打包价向市场推出,因此旅游团本身就是一种团购行为。
郭东杰表示,国内旅行社行业发展相对成熟,旅行社之间存在激烈竞争,旅游线路产品不是暴利产品,毛利很低,不可能有非常大的折扣,任何削价竞争只会导致
坑蒙拐骗与服务体验下降。如果价格远远低于成本,必将通过安排游客消费、增加自费景点等来获取利润。在旅游线路产品上,网站没有大幅让利的可能,一定要警
惕“零负团费”的低价团。
先看合作旅行社再付钱
旅游团购作为新生事物,也受到一些旅行社的认可。“旅游团购具有陪伴性的特点,很多消费者在团购其它商品的时候,就可以顺便看到旅游信息,是旅行社销售产品的一个延伸。”一位旅行社负责人对记者说。此外,旅游团购也是各大网站营销和聚集人气的重要手段。
周碧荷认为,即便旅游团购是为旅行社招徕客人,市民在选择团购旅游线路时,也一定先到旅行社的营业部看看,是否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
此外,一定要签定正规的旅游合同,不可盲目轻信旅游产品广告,仔细斟酌行程及吃住条件等,要对旅游产品价格及其服务质量有合理的心理预估,以防贪小失大。 记者张允峰 《新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