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费者在永辉超市(重庆江北区-金源时代店)购买标价7.96元的商品,结账时发现被收取8元,遭到超市反向抹零。据媒体报道,这种现象并非个例,另一位市民发帖称自己于4月20日在永辉超市(重庆渝北区-红叶路店)购买标价11.55的开心果,小票显示实收11.6元。
媒体注意到,两张小票的下方标注“分币凭小票当月内到服务台积零换整”。
新浪科技就此事致电永辉超市相关门店,工作人员表示:顾客购买商品若出现类似上述情况并用现金支付的话,按照之前的系统会在结账时向上取整,因为现在找零钱已经没有几分钱的纸币,但客户可以将小票收集起来,在对应金额可以找零时向超市兑换找零,这就是所谓的积零换整。该工作人员还表示,自己前两天不在,今天听说店内收银系统更新了,已经能在结账时向下取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未明码标价或违规加价,将面临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最高5000元)等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