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辰储能IPO的关键时刻,宁德时代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起诉了海辰储能。目前,该案件已由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将于8月12日开庭审理。海辰储能董事长吴祖钰再次成为被告。
文 | 《能见派》栏目 刘丽丽
《能见派》查阅有关资料发现,早在2023年的一起案件中,宁德时代的代理律师在法庭直指海辰储能创始人吴祖钰,称其“对宁德时代造成的损失早已不可估量。”
时隔两年后,宁德时代又起诉了吴祖钰。在业内人士看来,此次诉讼本质是第三代电芯知识产权之争。对此,接近海辰储能的人士对《能见派》表示,此次诉讼无关技术,也不会影响所谓的技术路线定义权,这次诉讼对海辰储能IPO没有太大影响,即使败诉,赔偿金对海辰储能的经营也不会构成实质性影响。
就有关问题,截至发稿时,宁德时代方面暂无官方回复。
董事长再成被告,涉及重复起诉?
这次宁德时代发起的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被告除了海辰储能,以及海辰储能董事长吴祖钰之外,被告方还包括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珠海市海辰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安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厦门诚博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宏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名单中,有些名字似曾相识。
2023年11月,中国庭审公开网公示了一件涉及宁德时代的竞业限制纠纷案。案件原告是原宁德时代资深电芯系统工程师张敏,被告是宁德时代,诉讼请求是依法判决原告无需向被告支付违约金100万元。张敏2021年底从宁德时代离职,之后加入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从事电化学储能与器件相关研究。2020年6月,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与海辰储能签约,为海辰储能提供引才、育才、研发等服务。
公开庭审录像显示,宁德时代拍摄到张敏曾多次佩戴海辰储能工牌进出海辰储能厂区,张敏被认为在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期间,实际上服务于海辰储能,违反了竞业限制义务,因此被宁德时代要求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庭审过程中,宁德时代的代理律师还提到,海辰储能创始人吴祖钰“不仅自己违反竞业限制协议,还利用其在宁德时代的工作经验及人脉关系,大量挖角宁德时代的核心技术人才,两年迅速抢占储能市场,对宁德时代造成的损失早已不可估量,不是区区100万足以弥补的。”
这个案件开庭之前,海辰储能董事长吴祖钰已向宁德时代交了违约金——因违反竞业限制协议,2023年9月,仲裁委裁决吴祖钰向宁德时代支付100万元违约金。9月23日,吴祖钰通过其妻子林秀华向宁德时代支付了违约金。
海辰储能的核心管理层和宁德时代确有渊源。
招股书显示,吴祖钰于2011年8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工程师,2016年1月至2019年2月担任宁德时代的工程师。有数据显示,2012年7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吴祖钰在宁德时代作为第一发明人申请了多项专利,共有专利署名67项,涉及储能领域的集流体、极片及电池等。2018年吴祖钰还曾作为技术骨干成为宁德时代授予期权的195名中层管理人员之一。
2019年,吴祖钰从宁德时代离职,一年多后创业。目前,海辰储能高管团队中,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庞文杰、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易梓琦都有宁德时代的工作经历。
2023年已有裁决的案件,2025年被告吴祖钰再次出现在诉讼中,原告都是宁德时代,这是否违反了“禁止重复起诉”原则?
知识产权专业律师对《能见派》表示,虽然两个案件案情有关联,但一个是劳动争议,一个是侵权,不算重复起诉,而且这次的被告方也更多。
此外,厦门稀土材料研究所也被直接列为被告,综合各方面信息看,此次宁德时代发起的不正当竞争纠纷诉讼大概率仍将指向挖角行为。
诉讼焦点:核心利益是电芯技术路线之争
事实上,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宁德时代和海辰储能两家当事企业,最在意的核心利益还是第三代电芯技术路线之争。
之前宁德时代也曾多次诉讼竞争对手,如蜂巢能源、中创新航等。外界有传言称,此次诉讼也涉及因技术路线相似性引发的知识产权之争。对此,接近海辰储能的人士对《能见派》表示,此次诉讼无关技术,也不会影响所谓的技术路线定义权。
法律专业人士分析,这次的诉讼是宁德时代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发起,在宁德市中院立案,应该不涉及技术秘密。因为根据《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公告》,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的权属、侵权纠纷以及垄断纠纷第一审民事、行政案件由福州市、厦门市和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集中管辖。而宁德中院只能受理一般知识产权案件。
宁德时代(587Ah电芯能量密度434Wh/L)与海辰储能(415Wh/L)的技术参数差异,实为“高成本高性能”vs“低成本长寿命”路线之争。
之前有传言称,海辰储能主打产品(如587Ah电芯)与宁德时代的产品技术参数高度重叠,能量密度偏差仅4.4%,远低于行业10%的技术代差红线。
对此,接近海辰储能的人士对《能见派》表示,所谓双方产品“参数高度重叠”与事实不符,在尺寸、能量密度、循环次数、商业策略等方面,海辰储能和宁德时代的三代电芯产品核心参数有本质差异。另外,储能电池需综合评估能量密度、循环寿命、安全性、成本等多维指标。仅以能量密度偏差推断技术重叠,违背产业常识。
上述人士指出,宁德时代587Ah的尺寸是73.05x274.6x218.1mm,海辰储能587Ah的尺寸是73.5x286.0x216.3mm;在能量密度方面,宁德时代587Ah的能量密度是434Wh/L,海辰的则是415Wh/L;循环次数方面,宁德时代是8000次,海辰是10000次。宁德时代的商业测量是优先能量密度,海辰的商业策略是优先可制造性和长寿命。
对于“10%的技术代差红线”,上述人士表示,属于主观杜撰,无任何权威依据。“经核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化组织(IS0)、中国储能电池产业创新联盟等权威机构标准,以及彭博新能源财经(BNEF)、Wood Mackenzie等全球知名行业研究报告,储能电池领域从未定义“10%技术代差”量化标准。另外,技术代差需基于电化学体系、循环衰减机制、安全防护等级等复杂体系综合判定,非单一参数可概括。”
接近海辰储能人士:对IPO没有太大影响
虽然此次诉讼表面上没有直接打专利官司,但三代电芯竞争正如火如荼。
业内人士对《能见派》表示,587电芯目前还没有定论,系统集成商也在观望,宁德时代和海辰储能确实是争夺定义权的对手,海辰储能是通过改造既有生产线去生产587电芯,成本会相对更低一些,目前还没有量产,计划今年下半年量产,宁德时代是在新建的济宁基地生产,目前已经宣布量产,双方都希望能抢先一步占领市场。
根据灼识咨询的资料,全球锂离子储能电池出货量将由2024年的314.7GWh增至2030年的1,451.3GWh,2024年至2030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29.0%。海辰储能正在为提高产能而战。招股书显示,海辰储能上市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提升储能电池产能、拓展海外产能、研发、搭建全球销售服务网络等。
此次诉讼正值海辰港股IPO聆讯阶段,是否会干扰投资者信心,甚至直接影响IPO?
接近海辰储能的人士表示,这次诉讼对海辰储能IPO没有太大影响,对基石投资者也不会有太大影响,因为他们都是相对专业的。此前,宁德时代也曾有同类诉讼,多以和解或赔偿收场,比如蜂巢能源赔偿了500万元。如果海辰储能败诉,赔偿金对海辰储能的经营也不会构成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