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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多说一句话,都会给天极带来一次炒作机会.'
发布日期:2006-09-12 17:25:27  稿源:
从上周四到本周二,关于天极与百度的纠葛依然纷纷扬扬闹得不可开交.天极网更是在其上属刊物《电脑报》刊登了整版广告声讨百度.而作为中国互联网企业的领军者,百度对于此次事件的表现却极为平静,除了两则官方的声明外,百度方面不愿就此事件发表更多的评论. “我们每多说一句话,都会给天极带来一次炒作机会. ”一位百度人士说.

Update:有报告称Baidu.com全国性无法访问,截至稿件发出仍然没有修复.
  面对舆论纷争,和纠缠不清的技术问题.作为事件解决的最终手段,法律无疑有着巨大的评判作用.针对上述事件笔者特别联系到法律界专家,以求解答.

  曾经有过短暂媒体经历的北京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的乔聪军表示,在天极网没有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前,双方的争执还仅仅属于一种舆论的口水战,尚不能上升到法律的层面.双方的争执焦点主要是关于链接导向的问题,但到目前,还没有看到当事双方拿出足以证明自己观点的证据.只有当司法机关正式立案,并开始调查取证后,关于此次事件才会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乔聪军同时表示,网络搜索目前尚无明确的行业标准和行政管理规定,作为商业网站的百度在操作上有其自主的选择性.如果天极就"链接指向"起诉,其名义最多只能是"不正当竞争".但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依据,即使天极起诉多半也不会得到明确的说法,而且索赔金额也不会太大.

  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张志勤律师也表示,如果百度在搜索业务上与天极没有合同关系,原则上百度可以自行决定可搜索的网站范围.如天极因百度将搜索到的天极网站的下载链接存在指向错误,而提起诉讼,要求百度承担责任,应属于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一般而言,判断是否构成侵权的关系,主要是看百度是否存在过错.但到目前为止,双方对导致链接错误的原因各执一词.依当前披露的情况,有可能是百度的过错,也有可能是天极造成的问题,也或者是第三方的恶搞,所以事件尚难定论.

  关于舆论的问题,两位法律界人士认为,有些时候媒体自身也有自己的立场,有些报道也可能不全面.媒体过多的介入,对于澄清事实不一定有利.关于新闻单位的评论、报道是否可能构成侵权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内容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其名誉权.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也不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消息来源: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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