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随后采访了解到,有不少手机用户都有过维修无门、电池无处可买的经历。有的消费者数年前买下的手机现在停产了,或者买了便宜的停产名牌手 机,遇到故障或配件问题时,就处处碰壁。目前市面上消费者如果拿着一部已停产的手机,无论是在厂家专卖店、手机卖场,还是小零售店,要得到维修或买到配件 都是极其困难的,剩下的唯一途径只能是到品质难以保证的二手市场。
一位商家告诉记者,数码产品淘汰很快,售后维修店规模有限,库存以流行机型为主,遇到维修退市的机型只能到厂家调货。由于一些厂家不愿承担储存退市产品配件的成本,产品退市后往往停止生产相应配件。退市产品配件的库存量通常只能支持半年到一年的维修消耗。
手机“三包”规定,生产者应当“保证在产品停产后两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其实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及“新三 包规定”中,有更严格的说法:“规定生产者应当”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大多数的电子产品也同样是耐用产品,正常使用寿命 不应如此“短命”。
市消协有关人士表示,任何一类商品都有一定的使用年限,尤其是电子类产品,使用了一定的年限就容易产生不安全因素,所以厂家对某些商品在一定时 期后停产无可厚非,并且使用了一定年限后,即使还没有坏也不建议用户继续使用了。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对于符合国家“三包”规定的产品,在超出“三包”期 限的三年内,厂家应该保证零配件的供应。 记者 赵晓莉《济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