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用户已为占用固话基本建设资源支付了费用,就不应另外加收通话费用;既然收取通话费用,就不应再支付所谓的固话月租费。而“月租费+通话 费”事实上已成为重复收费,如同买鸡蛋还要付母鸡的钱。如果这种收费果真合理,那么供水供电燃气热力等部门岂不也可征收“用水月租费”、“用电月租费”、 “用气月租费”、“用暖月租费”?而事实上,无论是住宅供电、自来水入户,还是煤气入户,均不收取任何额外费用,都无“月租费”一说,唯有电信部门在话费 之外向消费者额外收取所谓的固话基础费即“月租费”。
“月租费”作为霸王条款,由来已久。霸王条款需要土壤:一是消费者更为关注的是“生存需求”,权利意识还处于休眠状态;二是市场属于“卖方”,
垄断行业有盛气凌人的资本。然而时代毕竟不同了。今天生存己无问题,温饱已经不愁,小康不再是梦——反映在消费领域,就是市场的主体已变为“买方”,消费
者的权利意识已得以张扬。向霸王条款说不,既是对自身权益的维护,也是“发展”的必然体现。而打破垄断坚冰,同样是大势所趋。在这种背景下,“清算”霸王
条款,其实质都是反映了社会对按照和谐社会理念调整利益格局的追求。哈尔滨的“清算行动”,或许很难一帆风顺。我无法预料这次“清算行动”会有何种结局,
但我更关注的其实已不只是这一次结局本身。既然已响起了破冰之声,那么离坚冰消融还会是遥不可及吗?
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