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cnBeta看到原载于中国经营报的文章《评论:香港iPhone摇号是对消费者的羞辱》我深感疑惑——“摇号”错在哪里?需要首先说明的是,笔者并不是一个“果粉”。恰恰相反,除了一部别人赠送且现在仍在使用的iPhone 3G以外,我没有任何苹果的设备。当然,不选择苹果的原因并非单纯的经济因素,最主要的还是因为笔者所需要使用的软件和工具大都无法运行在苹果系统中。
1. “摇号”算是一种饥渴营销吗?
《评论》一文中写到:“以富士康及我们国内一干代工厂的产能,苹果只要肯下单,半个月全面铺货,甚至让大家人手一台也不是什么难事。”然而,《评论》的作者显然没有意识到苹果手机在除中国大陆以外很多的地方同样非常受欢迎。文章作者举了诺基亚“7秒就卖出一台手机”的例子。然而,且不论苹果手机相较于诺基亚手机更大的生产难度(由于使用了成品率更低的制造工艺),单算效率,按照苹果手机2011年全年售出8640万部计算(资料来源于深圳新闻网,地址:
http://www.sznews.com/rollnews/2011-09/07/content_401439863.htm),苹果平均每3.65秒就售出了一部iPhone,将近2倍于诺基亚。也许苹果确实采取了“饥渴营销”的方式来促进其手机的销售,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摇号”更多的是满足以异乎寻常速度增长的需求。
2. 苹果“摇号”销售手机就是“羞辱”消费者吗?
《评论》认为:“因为摇号销售已经不再单纯是一种销售手段和方式了,而成为了对消费者的羞辱。”首先我不明白作者为何下如此一个结论。 “摇号”这种行为在我们身边经常发生。现实中的例子是,北京为了限制机动车的增长,规定消费者必须通过“摇号”的方式进行购车。事实是,通过“摇号”可以有效提高那些“黄牛”的投机成本,从而更好保证消费者能够公平地行使消费权利。理论上,如果摇上号的概率是25%,那么要买500部手机由原先需要雇佣500人增长到现在需要2000人,成本增加4倍。这会让一部分“黄牛”们望而却步,进而为普通消费者提供了机会。
事实上,苹果位于全世界的销售网络中,有且仅有中国地区实施了“摇号”的政策。作为一款数码产品,“摇号”销售可以说一种被逼无奈的选择。难道苹果真的希望与中国消费者作对吗?《评论》一文中说,苹果从不把中国列为首批发售的国家、在中国搞“摇号”是上演了一出拙劣的“饥渴营销”戏码。那么,作为一名报刊撰稿人,你可曾找过我们自己的问题:你是否知道国家针对手机入网的种种非难,你是否看到中国“黄牛”的猖獗?
在把炮筒对向别人前,应该先看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