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唯冠和苹果官方尚未对此立即置评。
2009年12月,苹果与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台湾的子公司台北唯冠就“IPAD” 商标达成转让协议。在这份协议的附件之中,列出各个地区的10项“IPAD”商标权,中国大陆的商标权也在其中。就在达成协议的9个月前,包括中国民生银 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等在内的8家银行发表声明称,他们拥有深圳唯冠的资产,其中包括在中国注册的“IPAD” 商标。
深圳唯冠一直质疑台北唯冠出售其在中国大陆“IPAD”商标的合法性,称其无权代表该公司转让商标。文/新浪科技
深圳唯冠和苹果官方尚未对此立即置评。
2009年12月,苹果与唯冠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台湾的子公司台北唯冠就“IPAD” 商标达成转让协议。在这份协议的附件之中,列出各个地区的10项“IPAD”商标权,中国大陆的商标权也在其中。就在达成协议的9个月前,包括中国民生银 行和国家开发银行等在内的8家银行发表声明称,他们拥有深圳唯冠的资产,其中包括在中国注册的“IPAD” 商标。
深圳唯冠一直质疑台北唯冠出售其在中国大陆“IPAD”商标的合法性,称其无权代表该公司转让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