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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软件定义'征求意见稿出台 治理将有据可依
发布日期:2006-11-08 22:35:42  稿源:
“恶意软件定义”8日由中国互联网协会正式对外发布,广泛征求业界和网民意见后将产生最终版本,届时治理恶意软件将有据可依. 征求意见稿认为,以下八个特征只要具备其一即为恶意软件:即强制安装、难于卸载、浏览器劫持、广告弹出、恶意收集用户信息、恶意卸载、恶意捆绑、其他侵犯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恶意行为.
    根据征求意见稿,恶意软件是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运行,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软件,但已被中国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算机病毒除外.


    恶意软件在各国都是难以根除的互联网痼疾.在中国,几乎所有网民的计算机都在不知情的情况被恶意软件侵入,恶意软件占用计算机的内存,侵害操作系统,而牟利的是制作和传播恶意软件的公司.从十月份开始,网民自发成立的反恶意软件联盟已经开始起诉有关公司.

    中国互联网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参与制定征求意见稿的有基础电信运营商、研究院、网站代表、计算机安全软件公司、法学专家、律师等各方人士.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将广泛征集业界和互联网用户的意见.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开发查杀工具的工作也在筹备之中.

消息来源:中新社
投递人员:cheng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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