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湖法院执行局利用冻结被执行人的支付宝账户内金额的手段执结了一起案件。据悉,这在浙江法院的执行工作中也是头一遭。今年4月17日,西湖法院立案执行徐某与仓某之间的欠款纠纷。仓某在淘宝上开有一家网店,徐某是为其派发快递的快递员,自2011年以来,徐某为仓某陆续垫付了2.7万元的快递费,但仓某一直不予归还,两人闹到了法院。该案在执行之初,仓某态度强硬,坚称自己没钱,不肯来法院处理此事。
经过调查,执行人员发现虽然在银行查找不到仓某的存款,但其是淘宝的皇冠级卖家,主营家居用品,每天至少有3000元的营业收入。
执行人员在掌握充分的证据后,于4月24日再次约谈了仓某,告知其不如实申报财产、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仓某随即承诺会尽快还款并由其淘宝店为偿还该笔欠款作执行担保。
可在此之后,仓某依旧没有在指定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而且连执行人员的电话也不接了。
6月7日,执行人员前往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在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将被执行人仓某名下支付宝账号的“余额支付”和“提现”功能予以关闭,这就相当于对仓某网店的营业收入进行了“只进不出”的冻结措施。
此举效果显著。第二天,“销声匿迹”多日的仓某,主动跑到了西湖法院还清了所有欠款本息。离开法院前,他还一再嘱咐执行法官:“这钱我已经还清了,请赶紧把我的支付宝账户解冻了吧!”
据支付宝公司法务部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也是公司第一个协助法院办理的执行案件。
《每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