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10时起,宁波市两个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上“开槌”面向社会拍卖两辆汽车,这也是国内法院首次在购物网站上开店尝试司法拍卖。据媒体披露,此次拍卖的两辆车有45人缴纳保证金参与竞拍,围观的网友超过了30万人。以结果而论,这起司法网拍看起来是成功的,但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发表声明称,这起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的做法不符合当前拍卖相关法律法规,有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拍卖的相关规定,一旦推开将对拍卖市场的正常秩序造成极大影响。
事实上,中拍协反对的不是司法网拍,而是没有它们参与的“淘宝司法网拍”。在此次网拍之前,已经有不少城市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的方式进行司法拍卖,多是通过国内拍卖公司自办的线上平台进行,拍卖公司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佣金。淘宝网上的“零佣金司法网拍”在经济利益上,触动了中拍协的“蛋糕”。
按照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有权利从事网络司法委托拍卖的只能是经过拍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成立,并取得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核定的一定资质等级的拍卖公司。从这个角度讲,淘宝网既不是拍卖公司,也没有拍卖企业的资质等级,这次拍卖确实涉嫌“违法”;但从另一个角度讲,如果不把此事定义为“传统的司法网拍”,而是将法院视为一次普通拍卖的主体,将淘宝网视为拍卖场所,似乎一切又能合法通行。
为什么司法网拍一定要配有实体拍卖场地和专业拍卖师,在互联网时代,这种规定本身就值得商榷。法院因何要在司法委托拍卖中借助网络平台?是为了更公正、公开、透明的司法拍卖,更能实现被处置财产的价值最大化,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这次拍卖参与者来自全国各地,比拍卖公司组织的网拍更好地实现了上述目的。
中拍协称淘宝司法网拍没有拍卖师,就如同司机“无照驾驶”,容易造成市场混乱与监管困难。但传统的司法拍卖模式在程序上可谓严丝合缝,结果又如何呢?今年2月,全国法院深化司法拍卖改革工作会议公布,全国法院近年来查处的违法违纪案件中,近70%集中在民事执行领域,而其中约70%又发生在资产处置特别是司法拍卖环节。传统司法拍卖中的私下拍卖、定向拍卖、职业控场、黑恶势力参与等现象早已是屡见不鲜,存在大量利益输送现象。
为减少司法腐败,有拍卖机构参与的司法“网拍”被引入,但实际效果差强人意,因为拍卖公司搭建的网络平台,由于影响力关系,其公开范围并不比以前的登报公告大多少,而掌握拍卖平台的拍卖公司,其公信力也并不能因为上网而相应提高。淘宝网拍卖则完全不同,其动辄十万人次的“围观监督”,在客观上已足以保障拍卖的公开与透明。让通往正义的道路多淘宝这么一条,总不是坏事。
《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