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米勒的这一议案无疑再次给国会掀起了一场全新的关于个人隐私保护、政府限制权力以及对执法请求革新拥有自由权力的争论。
早在今年五月份,CNET就透露消息说FBI曾要求过互联网各大公司同意为他们开通一道“后门”,其中包括了我们熟知的微乳、Facebook、雅虎、谷歌等公司。在FBI起草的议案文件中,他们提到了社交网络网站公司和VoIP、即时讯息、网页邮件供应商需要为FBI更改代码,从而可以方便他们进行一些必要的窃听行动。
不过在昨日的采访中,FBI代表人并没有对此事作出正面的回应。
另外,米勒强烈谴责,因为当下信息技术跟法律之间的鸿沟才会导致现在执法力度的下降。
FBI起草的法案在其内部被称之为“National Eletronic Surveillance Strategy(国家电子监控策略)”,对外则称之为“Going Dark”。FBI此次提出的议案如果通过,那么它将修改掉《执法中的通讯协助法案》的一项条款。
虽然目前就FBI如何跟互联网巨头公司合作问题并没有得到详细的透露,不过在今年7月份曾有报道表示微软的Skype服务已经跟FBI当局合作,将为其提供获取网上聊天以及用户信息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