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页  首页 | cnbeta报时: 08:09:55
[图]TTAB维持原判 仍认为苹果音乐商标跟MySpace音乐商标太过相似
发布日期:2012-09-26 07:52:28  稿源:
据GigaOm外媒报道,美国商标审理与上诉委员会(TTAB)近日表示将维持此前商标审查员所做的审判决定--苹果的音乐商标跟iLike设计的音乐商标太过相似,从而可以会给消费者造成混淆。iLike公司于2009年被MySpace收购,所以现在这个商标已经属于MySpace。
在一年前的审判中,苹果公司表示他们使用的音乐商标和MySpace使用的音乐商标不会在用户当中造成混淆,并且当时还有其他8家公司也采用相类似的设计。

Music Icon Trademark

不过,TTAB并没有找到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苹果的说法,他们决定维持原来的判决:两家公司商标上的音符以及背景设计在总体商业观感上还是很难区分。

苹果使用的商标原型首次出现在2001年的iTunes上,并且在近些年它慢慢地简化成现在的这个外形。当然,苹果如果对TTAB的审判决定不认同,那么它完全还可以再次向联邦地区法庭上诉。现在的问题则是苹果打不打算重新上诉的问题。
我们在FebBox(https://www.febbox.com/cnbeta) 开通了新的频道,更好阅读体验,更及时更新提醒,欢迎前来阅览和打赏。
查看网友评论   返回完整版观看

返回上一页  首页 | cnbeta报时: 08:09:55

文字版  标准版  电脑端

© 200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