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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作坊翻新与行业潜规则
发布日期:2007-01-25 06:36:50  稿源:
“LG在华售翻新产品长达8年”的报道,两周前就已经在某家电网刊出,此后,事件持续发酵.
报道中提到的情况如下:LG电子从1998年开始,在长达8年的时间内,一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秘密的、大规模的小作坊式翻修.这些在小作坊拼装出来的LG产品包括等离子电视、液晶显示器、空调、微波炉等等,涵盖了LG在华销售的大部分产品.根据中国的三包规定,购买电子产品在1周内退货,在15天可以选择换货,维修3次以上可以换货,一般这些换退回来的产品会拿回生产厂家进行严格测试,并进行维修,或者低价内部处理,或打上翻修标签再次销售,但是无论怎么处理都会拿到生产工厂进行维修.
但LG电子显然没有这么做,以上海曹安路3037号的LG 翻修点为例,面积狭小,环境潮湿,杂七杂八摆放的LG包装箱、翻修配件和种种标签跟电视台中常见的假货窝点相似,禁闭的窗帘后面是简陋的工具、翻修到一半的等离子电视,很难让人相信这样的地方就是LG的官方翻修场所.更难相信的是这里翻修出的产品将全部当成新品重新投入市场.LG各个厂商长期为全国几十个类似的翻修作坊提供包装、铭牌、合格证、3C标志到外壳等所有材料,来进行直接翻新,并冒充新机再次进入商场销售.每年进入市场的翻修产品都有几十万的数量.

对上述报道,在长达两周的时间里,LG选择了沉默.

最近两天,事件出现了新变化,LG站出来,将事件导向了“罗生门”.

LG公关公司的说法如下:这一事件是两家合伙“敲诈”LG.这两家一家是北京家电网站,另一家是原LG在上海的售后维修代理公司.两家之所以合伙“敲诈”LG,是因为双方有共同的利益:原LG在上海的售后维修代理公司由于业务问题被LG 提出解约,而北京这家家电网站提出的活动合作遭到LG拒绝.

事件的演进很有点“中国式危机公关处理方式”——制造罗生门——将事件演变为各说各话的难解谜题.

其实,制造罗生门的路线图也有章可循:在演艺圈,如果某导演被爆料“潜规则”了某女演员,导演一般说“喝醉了”;在比赛中输了,往往会说裁判“有猫腻”;企业被曝光,多半会说媒体“敲诈”……

回到“LG在华售翻新产品长达8年”的报道上来.在这一事件中,我们看到了爆料方公布出来的证据,也看到了LG略显“苍白”的回击.

其实,如果真是“敲诈”,用得着沉默两个星期?也用不着找什么理由,直接去法院告它才对.在这点上,LG还不如国内某些导演理直气壮呢.

当然,除了诉讼,LG还有其他办法,比如,把返修产品如何处理公开说明,在说明的同时摆出足以让人信服的证据充分说明,我相信LG是有办法解释清楚的.

LG的这种“翻修产品当新产品买”,据业内人士说,是行业“潜规则”,是不是笔者不得而知.打破这种“潜规则”,还要寄希望于国家透明规则的建立,诸如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返修产品规范的处置制度.

当事双方尽管自说自话,老百姓欢迎“爆料”,爱听“争论”,不会受困“罗生门”.

评论原载《中国经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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