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雅图地方法院将在几周后就微软应当向谷歌支付的专利许可费用作出判决。Google要求微软每年就摩托罗拉所拥有的WiFi和视频技术支付40亿美元专利,但微软则认为相关专利使用费应当在每年100万美元左右。
去年,谷歌宣布斥资约125亿美元收购摩托罗拉移动公司,获得摩托罗拉所持有的大量无线通信专利是谷歌发起收购的主要目的之一。
若主持本案的地方法官詹姆斯·罗巴特(James Robart)支持微软的主张,谷歌通过收购摩托罗拉移动公司获得的大量专利的重要性将大大下降。
智能手机市场的高速发展引发了各大厂商之间围绕技术和外观专利展开的专利战。苹果认为,Android抄袭了iOS;微软则认为,Android系统的部分功能侵犯了自己的专利。
该案庭审开始之前,罗巴特法官曾表示,与微软、摩托罗拉和其他科技公司之间的专利授权协议有关的证词,以及一些敏感财务信息应当被公开。但在本周,罗巴特更改了之前的决定,部分作证过程需要保密。
丹斯基在公开作证阶段表示,摩托罗拉的视频相关专利对微软等科技公司而言非常重要,因此微软应当支付高额许可费用。
丹斯基说,如果没有摩托罗拉的技术,“售卖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将变得很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