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博社编辑Edmond Lee将苹果iTunes业务与其他媒体公司进行了对比。
《纽约时报》、Simon&Schuster(乔布斯传记发行商)、华纳兄弟(知名电影工作时,拥有蝙蝠侠版权)和时代公司(美国最大杂志出版社)这几家公司的营收合并起来都没有苹果iTunes和App Store的营收多。
今年第三季度,苹果iTune的营收达到了85亿美元,要比上面提到的所有公司的总营收多3亿美元。即使CBS是美国最受欢迎的电视网络,但苹果的媒体部 门仍然盈利更高。iTunes中任何销售的产品苹果都将拿走30%的提成,比如说乔布斯传记的售价为16.99美元,苹果会拿走4.85美元;当某人以 14.99美元购买《复仇者联盟》电影时,苹果会拿走4.25美元提成。

当然,相对于新闻集团和迪斯尼来说,苹果iTunes部门还很小。新闻集团2012年的营收高达338.8亿美元,迪斯尼的营收达到了422.8亿美元。 对于一家重点放在硬件上的公司来说,苹果庞大的媒体帝国已经非常成功了,谷歌、三星和微软还需要继续努力才能赶超iTun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