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项裁定是在本周四做出的,起源是当地的一位公民写了一份抱怨书上交到法院中,其中谈到他所使用的DSL宽带网络连接在2008年末至2009年初的2个月时间内出现无法使用的情况。后来此人的网络服务供应商就给予了他固网线路与传真服务中断的赔偿,不过他表示这事不能就此了解,供应商还需为互联网服务的中断做出赔偿。
德国最高法院同意了他的请求,并且宣称互联网的重要性就同人们对汽车的需求一样。“互联网今天正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并且以某种方式影响着一代人的生活。”法院表示,“所以互联网的中断就好比人们失去了他的出行工具一样。”
德国并非第一个宣布互联网是公民生活基本组成部分的国家。早在2009年,法国宪法委员会就做出规定互联网访问是人们的基本权利。芬兰的交通与通信部门也在2009年表达了类似的想法,宣布到2015年要为每位公民提供100Mb的宽带,并且强调这是公民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