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Google年营收500亿美元,如果罚款2%则为10亿美元。根据现行的欧盟规定,只有单个成员国才可以根据数据隐私法向企业征收罚款,罚款额度介于30万欧元至60万欧元。
雷丁称,从欧盟数据保护机构与Google的争执来看,现行的系统落后了,旧系统依赖单个国家来确认隐私泄露并罚款。她还补充说,Google于去年10月忽视欧盟警告,没有修改隐私规章,这是罚款的一个理由。
Google反驳说没有忽略警告,它已经修改隐私条款。欧盟数据保护机构表示,会在今年夏天之前采取“镇压”行动。监管者认为Google规定侵犯了用户隐私,但Google却说没有违法。
欧盟新法规将要求企业承担更多责任,保护好用户信息,泄露就会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