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欧盟委员会的副主席Neelie Kroes在今早的一篇博文里说到:"你现在可以逛遍并选择最适合你的待遇,并且在转换(服务提供商)时也不会带来很多的不便和中断了"。
为了让用户在跳到另一个运营商时更加容易,欧盟委员会也禁止运营商在捆绑客户的合同上超过3年。运营商们可以这么标榜自己——至少对用户来说是首次更新——目前已经减至24个月。2011年的原裁定(original ruling)这么写到,"如果客户非常渴望,运营商还必须为其提供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合同的可能性"。
这里的想法是防止用户因为买不起的压力(或者干脆就是在不知不觉中)就签署了一个长期的合同。如果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标准,给欧盟的公民切换手机提供商的机会,宜早不宜迟。
欧盟电信规则最后一个重大的改变,涉及个人资料。这意味着,如果手机提供商持有用户数据或违例(breached),它们现在就有了必须告知用户的义务。Kroes在她的博文里补充说到,这样的规定应当推广到更广泛的行业,而不仅仅是电信公司。
如果你生活在欧洲,其中的一些一些措施可能不会让人觉得有新意。这是因为,在过去的两年中,个别政府不断地为自己国家的法律赋予了新的权限。其余的国家也终于实现了欧盟的这一规定。
[编译自:TNW]